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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孙元要走神力灌顶(第2页)

刀,自己现在名义上的师父是飞天刀王孙元,所以,别人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最先防备的,就是自己的刀。

刀不可能作为本命,太明显了。

剑,自己前世就是练剑。

若是选择剑,一些前世的习惯与剑法,在某些时候就会不自觉地本能使用。

一旦被对方发现自己具备宿慧,自己将成为超越雪扶箫的唯我正教第一必杀目标!

到时候,哪怕是雪扶箫日夜为自己做护卫,也难免被杀。

死路一条。

而且,剑虽然是王者之兵,但是方彻自己明白,当你用剑,遇到那种同级的使用重兵器的对手的时候,那种憋屈简直不可言喻。

全程都在躲闪,找机会。

();()  比如遇到用锤的,用方天画戟的,用棍的,用大刀的……

当他们本身实力与自己不相伯仲的时候,他们的兵器占的便宜简直是难以计数。

所以剑也不可能作为本命。

甚至剑比刀还要早一步被方彻放弃。

戟怎么样?

方天画戟可说是兵中之王;同时具备刀,枪,棍,锤,剑等所有常见兵器的特点。

可轻可重可长可短可以远攻,也可以近身搏杀。

但难学难精。

但方彻很有兴趣,暂定列为第二本命。

而第一本命,方彻早就想好了。

枪!

在前世最后一刻,那照眼而来的枪芒,成了他的执念。

白骨碎梦枪。

他重生成为方彻后,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眼光芒,他就想到了枪芒。

在一直到现在的时间里,有时候看到阳光照射而来,都会想到白骨碎梦枪。

若是有一天,我用枪打败段夕阳……

方彻睁开眼睛,眼睛正对上从树叶间隙射进来的那道光。

光芒璀璨,笔直照射,通天彻地,跨越时间与距离,直射眼瞳!

就像一杆……从天而降的枪!

方彻眯着眼睛,眼中光芒对上了这一缕阳光。

慢慢的,阳光似乎化作了他眼中的光。

光芒璀璨。

……

夜梦悄然松了一口气,打开反锁的房门走了出去。

突破了。

将级二重。

黑金教父  林梦秋王小川  上北大还是上清华  种出帝国太子后我嫁了  在七零年代捡宝发家  校花的贴身医生  秦末,我成为了位面之子  重生之无敌至尊  我被男主的白月光看上了[穿书]  惜芳时  苏熙凌久泽婚后心动  巫师:猎魔人的崛起  主角抢我未婚妻,我反手偷他家  全娱乐圈都在等我翻车  御用兵王  全世界都想我学习  神棍军嫂[重生]  陆尘柳婳  我欺骗了整个世界  穿成霸总的炮灰男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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