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平五年,三月十五,晴。
涿城外,大军云集,旌旗蔽日。
“启禀中郎将,代郡太守赵府君,携八千锐士抵达!”
孟益三万余大军刚到涿城西门外,一骑甲士飞驰来报。
孟益闻言,张目向西望去,渐渐地便见一杆“赵”字大旗映入眼帘,大旗下,白袍黑甲的白袍军铿锵行来,宛若黑白相间的潮水。
孟益收回目光,对身侧郭典、徐升、公孙瓒喜道:“吾早有耳闻,赵子龙逢战必胜之名,今日可见也!君业,听闻当年正是你这伯乐,相中了这威震代北的千里驹啊!”
郭典闻言,面色一暗。
当年,赵云若非得到他的提携,焉有机会加入平灭黄巾的队伍?可在常山,赵云最终与他分道扬镳;内心中,郭典始终觉得赵云负了他的知遇之恩;一听到赵云,他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没想到当年的落魄少年,而今竟与他平起平坐,同为一地太守。
“代郡太守赵府君到!”
纷乱的思绪,被这一声唱喝打断,郭典抬首看去。
只见前方,一名英气勃勃的银甲将军,在一队雄壮骑士的簇拥下乘马驰来;他白袍胜雪,银甲耀目,威风凛凛;丰神俊朗的脸庞,有着刀削斧刻般的硬朗,深邃的眼眸,好似能洞察世间的一切,再也看不到当年那一丝稚嫩。
他就是如今逢战必胜,威震代北的赵子龙。
“好一个美将军!”
赵云的长相确实出类拔萃,孟益一见顿生好感。可见,不管在任何时代,长相俊美的人自然要受欢迎的多。
汉时,美常用来形容男人的仪表,不是女人专用。
在孟益等人前方十数步外,赵云翻身下马,止住跟随的虎卫,独自疾步上前。
前方,孟益等人皆是顶盔披甲,相貌堂堂,俱是一身久居高位的气息。
孟益呵呵直笑地看着疾步走来的赵云,而郭典眼神复杂,徐升则是眉梢带喜,公孙瓒更是剑眉微蹙,一脸审视。
“代郡赵云,参见孟中郎将!”
赵云虽然不认识孟益,但见一虎目将军居中,另外三人稍微落后半步,便能判别谁是主帅孟益。
孟益虽是这次伐逆主帅,但论官阶也是两千石,所以赵云是不需要向孟益下跪的,只需要躬身施礼即可。
“赵府君,勿要多礼!”孟益上前托住赵云的手,笑道:“赵子龙之名,吾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真少年英雄也!”
孟益,凉州陇西人,为人豪爽大气,嫉恶如仇,少年时期与董卓乃是好友,后因董卓庇佑羌胡,与董卓反目成仇;孟益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恨不尽戮胡!
而赵云这些年在代北数破鲜卑,还斩杀了鲜卑大单于魁头,使得最恨胡虏的孟益听后,大呼:快哉!壮哉!
“中郎将过誉了!”
赵云没想到孟益会对他如此热情,使他有些受宠若惊。其实,这就是本主赵云内心深处的自卑,因为这与本主赵云幼时的经历有关,在本主赵云很小的时候有一件事情在他幼时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哪怕现在的赵云已非历史上的赵云,可依旧能影响现在的赵云。
“哈哈哈!”
孟益爽朗大笑,看向身侧的郭典道:“子龙,应与君业数年未见了吧!”
“卑下赵云,拜见府君!”
赵云跨前一步,对郭典双膝跪地,语气真诚而激动。当年,在他斩杀张宝后,郭典不顾常山境内遗留的数万黄巾贼兵,带着张宝的首级,急急忙忙南下巨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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