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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剑风 格斯(第1页)

新位面的信息在男人进入酒馆时苏洛便已经得知。

《剑风传奇》。

一部风靡数十年的漫画,此外还有各种改编版本。

遗憾的是,这部漫画至今尚未结局。

只是面前这个家伙……

苏洛暗暗摇头,眼中闪过怜悯。

如此体型,背着大剑,放眼那个世界也只有一人了。

死尸中出生的孤儿,格斯。

虽说他可以称作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可惜这个称号怕是格斯深痛恶觉。

“凄惨”两个字伴随着他的一生。

天生孤儿,三岁拿剑,六岁踏入战场,九岁被养父出卖……

然后,他便流浪在各个佣兵团。

他是天生的战士,能挥动常人无法使用的巨剑,以一敌百而不落败!

得益于出色的实力,他被大名鼎鼎的格里菲斯力邀,加入鹰之团。

在那里他认识了许多足以将后背交付对方的同伴,遇见了彼此经历各种磨难的一生挚爱卡思嘉。

还有……格里菲斯。

这个天生丽质、武艺高强、冷静果敢且极具领袖气质的鹰之团团长。

格里菲斯野心勃勃,梦想建立自己的国家,为此当初组建佣兵团时,为了筹集资金还曾卖身给贵族,让那个家伙始终念念不忘。

从这个经历上来看,两人颇有些缘分。

格里菲斯从不掩饰对格斯的偏宠,一度甚至引来卡思嘉的妒忌。

然而这也是格斯悲惨命运的真正起始。

随着他们协助米特兰王国赢得战争,鹰之团也达到了成立以来的最高光时刻。

功成名就之际,格斯却打算退出。

他厌倦了这种生活。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他现格里菲斯似乎从未将自己当成朋友,至少从未当成平等的关系。

这让他有些沮丧。

格斯的离开让格里菲斯深受打击。

不单单是因为格斯是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或许在他内心深处,自己都没意识到,也将这个家伙当成朋友。

朋友的背叛格外让人崩溃。

大刁民  [火影]宇智波天下人  天命女主的冷门使用方法  主业超凡,兼职体坛巨星  快穿恩仇路:妖女要佛系  男神总想退圈卖保险[娱乐圈]  帝国女王储日常  我在微信撩丞相大人  写歌被拒,我出道成天王  穿书文男主拒绝被攻略  和我妈一起穿到了修仙界  仙为道魔为情  [综英美]守秘人正在拯救世界  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  网恋爹系男友以为我很穷  国家栋梁挖掘系统[快穿]  穿越成了武圣  我在军营做大锅饭  快穿之寻道之旅  被渣后,小寡夫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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