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的戈壁滩上,黄沙四起。
连长在一旁训斥道:“爬快点,不想吃饭了吗?照你们这个样子爬着,晚饭时间也到不了营区。”
那天下午训练的时候,我们都无精打采的。于是回去的时候连长就让我们战术匍匐回去。
出来训练肯定不是空手出来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十几斤的东西,甚至还有二十多斤的。
运气好的我,就被一个二十斤重的铁疙瘩压在身上。
“你们一个两个跑也跑不动,爬也爬不动,这才爬了几百米就受不了了?距离营区还有三公里,晚饭前爬回去的就有饭吃,爬不回去的,那就别吃了。”
当然,连长也没打算让我们真的爬回去,爬了一公里后便站起来了。
即便这样,回去以后每个人都掉了一层皮。(不是比喻句,是真的掉了一层皮)
这半年多以来,一直都没有张华华的消息。我也在考虑要不要结束这段本就不该开始的感情。
其实当初决定和她在一起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考验。如果分开两年我们还在一起,那说明他可以让我安心。
现在杳无音讯,说明她并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可是真要放弃,还是有些纠结。
这天休息,我站在帐篷门口,拿出了我们当时的合影和她当时给我编的手串。虽然不值钱,却也是我唯一的留念。
这时候排长过来了。
这不是新兵连的那个排长,是一个刚从军校毕业,来到我们连队的排长。
因为是刚从学校毕业,身上并没有班长他们的那种戾气,比较好说话。
我过来问他。
“排长,如果和女朋友分手了,她的东西还要留着吗?”
“怎么,分手了?”
“来部队以后就联系不到了。”
“这个看你自己了,每个人对待感情不一样。有人想留着当个纪念,也有人怕睹物思人,会将东西全部丢掉。”
“行,我知道了。”
我回答之后又说道:“排长,你有没有打火机?我用一下。”
“你干什么?”
“我想把她的照片烧了。”
“丢了就行了,干嘛要烧了。”
“因为烧的比较干净。”
部队里禁烟禁酒,身上不允许有打火机。当然,有人会偷着带的。
部队里不乏有偷着抽烟的人,我也是因为不抽烟,所以才没火。
毕竟偷着抽烟的人到处都是,偷着喝酒的人寥寥无几,而我就是其中一个。
当然,我喝酒并非为了耍酒疯。只是冬天的时候太冷了,我会偶尔喝一点劲酒。
看着一点点烧掉的照片,我心里有些不舍。可人都走了,照片留着有什么用。
部队来了,身体病了,女朋友没了。
“果然,当初就不应该来。”
(保密原因,部队里我只说个人的心历旅程,和一些普通的日常琐事)
这天,我们几个月的外训回来了。
回到连队门口,留守班长在门口准备好了接风洗尘的酒水。
啤酒,白酒,红酒,茶水。
“来部队你们也没喝过酒了,今天想喝的可以喝。但是每人只能喝一种,喝不了酒的自觉点。谁要是喝多了耍酒疯,别怪我让你爸喝的欧度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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