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红福绿喜
竹马加未婚夫杨倾墨寄过来的《云山记》是她所接触的第一本话本子,那本《云山记》她没用两天就看完了,而她之所以用了两天,主要还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她不认识的字和不明其意的用辞,将那些字和用辞记下来去问了父亲,又代入到原文中重新看了一遍,如此方才用了两日时间。
由此可见,那本《云山记》委实没有多长,但故事虽短,情节却张弛有道,风土人物更是刻画的栩栩如生。
最让耿星霜觉得美好的便是这《云山记》的主人公云山,初初一看,只觉得这名字起的平平无常,可是越看下去,便觉得这名起的好,不仅名起的好,人物品性、处事方式更是让人觉得与名姓实在贴合,既有云之飘然洒脱,亦有山之稳重务实。
只看故事,眼前便能跃然出一名朗朗如修竹般的清俊少年来,当然,故事说的并不仅仅是这名少年,是他和他的一群同伴们,跋山涉水途中所遇到的各种新奇甚至古怪的事情,而他们又以何种方式处理或者是脱困的,有平和的娓娓道来,更有惊心动魄的着力描写,让耿星霜看上之后,便欲罢不能,而后到关键时刻,戛然而止,实在令人扼腕捶胸。
从这册书的结尾来看,故事远远没有结束,不仅是没有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一开始,耿星霜并不知道《云山记》的书写者云飞雁就是她的竹马兼未婚夫杨倾墨,以为是杨倾墨从平城或者其他地方的书铺中买来的,觉得内容不错,才寄给自己阅读欣赏,以期在成亲之前能培养出共同爱好,在成亲之后不至于相对无言。
还是后来二人书信往来频繁,杨倾墨不止一次的传寄这类传奇故事,来而不往非礼也,为此,耿星霜也开始在宁都各大书铺淘换各种话本子和传奇故事书。
当时不多的零花钱几乎都花在书铺中了,看的多了,二人关于话本子中的故事交流的便也越频繁起来,在一次回信中的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语句中,耿星霜敏感的察觉到了话本子之事似乎与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然后她也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在信中问了,这才知道原来人家寄给自己的话本子都是自己写的,而她寄给人家的,却是去书铺买的。
这般一对比,显得对方诚意满满,自己全是敷衍,可是她常年待在宁都,那时连出门的机会都很少,并没有对方远赴千里的阅历,哪里能写的出来。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不是那般重要的理由,那些能写画本子的人,也未必个个都行了万里路。
耿星霜只是没那个文笔和想象力,为了掩盖心虚,她在信中控诉道:“未曾想到倾墨兄如此稳重端方之人,竟耍弄于我,令我心中郁郁,数夜未眠……”
耿星霜当初写了这么一封倒打一耙的信送了过去,然后就收到了一包袱的东西,有不知从何处淘换来的奇巧玩意儿,也有珠宝饰,当然,那时最让她眼前一亮的是轻飘飘的五张纸,十两银子一张的银票,总共有五张,共五十两。
对于那时的耿星霜来说,着实是一笔很多的银钱,不过她想了一夜又一天,最后没有接受,至于理由,嗯……很多,最重要的是心里那点不得劲。
虽然注定自己以后是他媳妇儿,但是现在就花人家的银子,是不是有点不太好,而且这银子还是因为自己抱怨才送来的,就更不大好了。
后来人家又不仅将她一直想看的《云山记二》寄了过来,银票仍然跟着再次过来了,还附上一封诚恳无比的致歉信,耿星霜觉得再退来退去太过矫情,便以“帮他存着”这种理由暂时留了下来。
不过可能是越来越忙,也可能是没了前两年的兴致,她和竹马未婚夫书信来往照常,但是却很少再有好看的传奇传记之类的书册跟着一起过来了。
仙侠:修真年华 神隐太行医绝尘 大唐:误会了我不是你爹! 末世禁忌之恋我的丧尸和人类女友 林向松林端 只想买房的我成了星际最强[机甲] 玄学大佬在线教你做人 叶凌天陈潇染 季风孟穗安 池成珠周洵 夫君是纨绔(重生) 全球冰封,我逃亡到三体 宋盼儿宋佳妍 师妹捅我做什么? 末日:尸渊 苏铭林初夏 有兽焉:祥瑞 穿越:从这里开始 魏贵妃萧肆 王妃强势回归,被休摄政王追妻忙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导演不应该如此草率,带你见证做牛导演的诞生。...
接档文每次重生都不可描述,求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比心心黎青颜穿了。穿到了一本不可描述的成人书里。好在,她不是跟各种男人不可描述的女主。也不是和女主抢一堆男人的炮灰女配。但却成了女主心头...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她是共认的小吃货,穿越到异世,被凶残的禽兽男拖进山洞,神马一夜七次弱爆了人家是一夜只一次,但一次一整夜一直到她肚子里被强行塞进一个蛋宝宝强大腹黑,带着妈咪全世界的找美食。结果发现禽兽爹地遗...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