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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第2页)

李长贵一瞪眼:“胡说,真打死了小同,别说派出所不愿意,你也不愿意。小国他娘,你先你儿媳妇劝走,让她叫你家去,别在这里闹了,我还得和小同商量商量哪。”

李同他娘说:“商量个啥,叫小东过来,打死小同,都省事了。”话是这样说,还是向儿媳妇走去,劝说:“春妮,别闹了,你二爷爷在这里哪,让他笑话,走,到我那边去,咱不管他这事了,随他叫小东打死算了。他奶里逼里!”

经过这一会,闫春妮的哭声已经低了很多,在查看自己被砸黑的胫骨,一边揉着,一边骂李同,因为有李同的旁边抗议,她又改口骂李同的奶奶,反正李同的奶奶已经去世了,不能抗议。

闫春妮不走,狠的咬着牙瞪着李同,说:“我就不走,我就听听小东想干啥,是叫派出所来抓这个没爹揍的,还是来拿刀砍了他。”

闫春妮的婆婆劝不动儿媳妇,只好望着李长贵,说:“二叔,你有啥话,就说吧。”

李长贵有些为难,望望李同,望望闫春妮,最后望望我。

我也没办法,只好点点头,说:“二爷爷,你就说吧。”

李长贵看到都不闹了,都在等他说话,他慢慢的又坐在板凳上,去掏烟叶卷手工烟。

李同连忙递给李长贵一根,李长贵接过放在耳朵上,还是卷着手工烟,卷好了,也想好了,看看李同,看看李同他娘,又看看闫春妮,又回过头来看着李同,说:“小同,小东说了,这事,你拿出点钱来,以后就谁也找谁的事了……”

这话还没说完,闫春妮就嘣起来了:“给他狗屁!”

闫春妮说着话,身子一挺,从地上嘣起来,也顾不上小腿的疼痛,一跳一跳的跳了过来,指着李同的鼻子对李长贵说:“家里的钱,没有一分钱是李同的,都是我挣的,他不当家。小东也真好意思说出口来,就管人家要钱?”

李长贵皱皱眉头,抬高声音说:“你先听二爷爷把话说完,行不?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走,不管这事了,随便你们咋搞吧。”说着,就要站起身子来,拂袖走人。

李同他娘连忙把李长贵按在板凳上,说:“他二爷爷,你别生气,春妮不是冲着你火,是冲着小东那个窝囊废。你说这事吧,也真是的,小东的媳妇是自己同意的,小同又没拿刀子逼她相好,小东好意思要钱?不给!”

闫春妮看到婆婆向着自己,胆子大了很多,声音小了下来,但语气和态度非常坚决,说:“二爷爷,这钱咱不能给,咱丢人都丢光啦,再拿钱出来,这成啥了?”

李长贵说:“你丢人?你丢人能有小东丢人丢的狠?小东出了这事,他以后还有脸在街上站吗?”

闫春妮说:“那是他自己愿意丢人,自己窝囊,没本领,管不住自己的媳妇。哟,他媳妇偷汉子,他就给人家要钱?”

不能不说,闫春妮实在是个粗糙的女人,说话一口一个器官,我在旁边都听得出汗。

说闫春妮粗糙,并不是说她皮肤粗糙,相反,她虽然快四十的女人的,还长的细皮嫩肉,虽说年轻不小了,还有股浪劲儿能引起男人的,是个长的很不错的女人,就是说话太粗糙了,平时和兄弟们闹着玩儿,也是一口一个器官,有些脸皮薄的兄弟,都不好意思,她却无所谓,依然谈笑风生,器官在嘴上挂着。

说她粗糙,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并不精明,要是精明了,也不会老公出轨都不知道,还是闹出事来全世界都知道了她才知道的。她是个很勤快的女人,但粗心大意,不够精明。

说真的,李同能有今天,有一大半的功劳是闫春妮的,不然闫春妮也不会一口一个家业是她挣的。

闫春妮的娘家,在我们邻村,娘家人一门都是屠夫,杀羊为生,所以闫春妮小小年纪就跟着杀羊,养成了一副很爷们的性格,她的爷们不但体现在嘴上,也体现在她的精神上。闫春妮的娘家都是杀羊的,在屠宰行业浸淫多年,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比如,她娘家的男人杀羊之后,把羊肉卖掉,有些羊下水,羊杂碎,羊肝,羊心之类的,女人们就把这些用佐料煮好,拉到集市上去卖掉,也能得到不少钱哩。

闫春妮在娘家时,有四个哥哥,只有她一个女儿。四个哥哥都很疼爱这个唯一的小妹妹,所以闫春妮在娘家卖那些羊杂碎羊肝化挣到的钱,都做了闫春妮的私房钱,成了她的嫁妆,结婚之后,就带了过来。闫春妮的嫁妆之贵重,在她们同龄结婚人之中,在村里是最好的,带来的钱也是最多的。

李同的家当初很穷,一个老爹年迈多病,一个老娘好吃懒做。闫春妮娘家人,都不太乐意这门亲事,不过,闫春妮自己乐意。闫春妮和李同相差一岁,他们都只读过小学,当时两个村子共用一个学校,所以,她们是同学。据闫春妮自己说,上学时候,她就喜欢李同了,喜欢李同聪明,有头脑。年龄渐大之后,在闫春妮赶集买羊肝的时候,两人又遇到了几次,也简单的谈了些话,少男少女,都有点那个意思,但那个时代封建,也没有再进一步展。后来一有媒婆给闫春妮提亲,说是男方是李同的时候,闫春妮的那颗芳心呀,当时就乐开花了,不顾家人的反对,坚决嫁给李同。那个时候,能自己做主嫁男人的,绝对少之又少,所以说,闫春妮很够爷们。

从这一点来说,闫春妮和李同,算是半自由恋爱。

闫春妮过门之后,不但带来了钱财,也带来了致富产业。她教会李同如何到集市上用低价去收购小绵羊,又教会李现如何把小绵羊宰杀了,还教会李同如何把羊皮卖掉,把羊肉卖掉,至于羊杂碎和羊肝羊心之类的,还是照老规矩,由她用佐料煮好了,去集市上去卖掉。小两口那时候都很勤快,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眼看着比村里的同龄人过的好,过的富。

李同是聪明,不但很快就学会了闫春妮的全部技术,还青出于蓝胜于蓝,在价格上比闫春妮更会算计,总是能以最低的价格收到最好最肥的绵羊。他还不满足于这一点,在通过和羊肉贩子接触的时候,又学到了很多羊肉市场的生意经,过了不到两年,就不只是杀羊卖肉了,而是大量收购本地小绵羊,整车整车的拉到外地去卖,成了个羊贩子,市场好时,多卖多收,市场不好时,就少卖少收甚至不卖不收,自由职业者。没过几年,就成了全村有名的小富翁,不过,这几年绵羊越来越少了,市场也不如以前了,所以赚到的钱,还不如以前多,但前几年他挣到钱了,这几年就当玩票,看准了再出手,也能小小的赚上一些,日子过的很富足。

在李同做羊贩子的时候,闫春妮也没闲着,自己家不宰羊了,又到娘家去要羊肝羊杂碎去集市上卖,娘家人又不给她要钱,她不用花本钱,卖到多少就是赚了多少。

李同家能过上好日子,有一大半是闫春妮的功劳,她算是邻李同进门的师傅,但师傅邻进门,修行在个人,李同要是脑子不好使,也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不能抹杀李同的功劳。不过,闫春妮好强,在别人前面吹嘘的时候,总是说这家业是她挣来的,引起李同极大的反感,但又不方便真的和媳妇为这事争吵,但对闫春妮,从以前的惧怕,到现在的不怕,甚至凌然,从他有腰包鼓起来之后,就慢慢转变了。

当然,李同最大胆的转变,还是体现在敢勾搭上近门兄弟小东的媳妇。

李同比李东大两三岁,李东从小就跟着李同玩,两人向上数五辈,是一个老爷爷。

李同是什么时候和李东的媳妇勾搭上的,不是很清楚,但这事村里都知道了,就一个不知道的,是李东。据李东媳妇小马子的另一个相好的也就是我的堂哥梁四说,梁四问过小马子,是怎么和李同勾弄上的,小马子说,是从李东买车,不够钱用,向李东借钱的时候勾弄上的。小马子还说,当时李东顾面子,不好意思自己去向李同借钱,让媳妇去的,小马子就去了,正好闫春妮当时卖羊杂碎赶集没回来,两人在李同家,干柴遇到烈火,就烧起来了,事后,李同拿出来五千块钱,塞在了小马子的大腿里。小马子回到家,李东问怎么这么大会,小马子说李同没在家,刚回来,拿了钱她就回来了。从此,李同和小马子一不可收拾,只要李东不在家,两人就干开了。闫春妮赶集,到中午就回来了,不能在李同家。李东在城里出租车,有活就出去,没活也得在城里停车场等活,所以白天不在家,两人就在白天,在李东家干活。从李同家出来,向胡同口走,正好遇过李东家,只要一瞅四下无人,一转身,就能走进李东家去,方便,还实惠。

闫春妮并不知道这些事,她倒是知道小马子跟梁四的事,别人当着她的面,不会说她男人和小马子相好,只说小马子跟梁四好,她听了之后,骂小马子是骚包,骂梁四是混蛋,没想到还有一个混蛋就睡在她床上。闫春妮就没看出来别人在谈论这事的时候,那眼神中的另一层意思,她要是心细一点,就会看出来别人眼神中的冷嘲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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