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今天特别配合,穿戴地也特别快,比平时早了一炷香的时间迈出寝殿。
门口,楚云城和海将离如两尊门神一样,左右而立。
楚云城双手揣在袖中,左手的拇指搭在右手的虎口上,那日被沈醉咬过的地方,已经结了痂,又落了痂,如今留下了浅淡的疤痕。
见她出来地早,他的脸色也好看了许多。
“陛下今日气色不错。”果然是欠收拾,连起床都比平时早。
沈醉白了他一眼,抬手挽起海将离的手臂,美滋滋道:“这都是离离伺候地爽。”
海将离哪里敢在这个时候背这个桃花锅,当即跪下,“臣侍只是彻夜守着陛下,以防陛下夜间惊梦而已,不敢居功。”
楚云城对着他头顶瞪了一眼,谅你也不敢!
他转身行在前面,沈醉快走了几步跟上,“城城,早上好啊!”
“没事就叫楚云城,有事就叫城城,陛下,今天又是什么事?”他虽然声色沉沉,却心情莫名的好。
沈醉一身皇袍本就沉甸甸的,加上头顶上的皇冕,晃晃荡荡,连忙用手扶着,跟在他身后一溜小跑,“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最近你抓九方弦,抓得怎么样了?”
“陛下倒是对他惦记得很。”
“哪儿有,朕躲他都来不及呢。当初我被他祸害地有多惨,就算我不知道,你也是知道的。”
“嗯。”楚云城拉长了声音,应了一声,算你识相。
沈醉眼珠子滴溜溜转,“但是吧,我已经不记得他长什么模样了,最近总是提心吊胆地,吃不好,睡不好,还总做噩梦,生怕他人已经到了身边,却认不出来。”
楚云城鼻息间又哼了一声,“放心吧,他若是来了,你必能一眼就认出。”
“为什么啊?”
“一身白毛,尾巴藏在袍下的狼人,难道陛下会看不出来?”
“狼人?他真的是大尾巴狼啊?”沈醉又紧走了几步追上,继续装傻。
“是啊,当年本王曾亲手摘下他面上的黄金面具,此人从头到脚,生满白毛,獠牙利爪,力大无比,发狂时可将战马一分为二,是个彻头彻尾的妖魔。”楚云城停了脚步,微笑回头,“陛下怕吗?”
“不……,不怕!有城城在,怕什么!真是的!”
沈醉慢下步子,掌印太监高仁贵弯着腰上前,扶了她的手。
白毛利爪,楚云城见到的九方弦,生了一身白毛,所以他认不出他的脸。
可是,为什么他见到的,跟她看见的不太一样呢?
“城城啊,那还有旁人见过那大尾巴狼吗?”
“有啊,当年猫儿庐合围,龙雀四国,千余高手精锐,都曾亲眼所见,不过如今已经死了大半。天妩山一万守军,也是见过,如今,一夕之间,全死了。既是妖魔,便羞于见人,大概见过他恐怖模样之人,多数都被灭口了吧。”
“啧啧,真是太残忍了。”
楚云城行至御撵前,回身笑道:“不过本王倒是一直很好奇,陛下为何会出现在猫儿庐,九方弦与你到底是何关系,当初他那样重兵合围之下,自身难保,却还舍命护着你,而如今,为何已经现了身,却一直没来找你?”
“是啊,朕也好想知道。嘿嘿。”沈醉也陪着笑,却笑得艰难,踩着小太监的背,上了撵子。
重兵合围之下,他舍命护着她?
到底为什么?
为什么她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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