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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子夕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便道:"魔王请讲。"昆燧道:"万里之遥的冰山之腰生长万年不败的冰花,闻之有异香,能挡神魔,可惜那里寒风梳骨,冷不可挡,这世间只有能来去自如的仙魔不出一二。"子夕在听。昆燧继续道:“可除此之外,天上地下还有两个尤物去得,一个是火龙,另一个是鲲鹏之鸟。”子夕道:“鲲鹏之鸟,不是鹏鸟,大王。”昆燧不计较道:“无所谓,都是亲戚,本领也相差不大。”子夕懒得再辩驳。昆燧道:“鹏鸟有坚硬厚重的羽毛可抵挡极冷之地,若是二位能为我取来,我自当厚金相予。”子夕推辞道:“大王,实在不成,我家鹏鸟年纪尚幼,资历又差,若是到了冰山,那花取不得不说,命也送在那里。”昆燧笑道:“怎么会,我这里有利器相帮。”他挥一挥手,就有人拿来一个宝盒,打开,里面放着一条红丝带:“此物叫避风带,极为珍贵,若是佩上此物,虽不御寒,却能御那猛烈罡风。”子夕早在看到避风带的那一瞬间,心都要跳出来,他觉得呼吸紧促,他克制了又克制,道:“那,好。”昆燧笑道:“现在冰山极冷,但过不多时,便有一日稍缓,到那时你们便启程”子夕与小鹏鸟告退离开,魔王非常够朋友的给他们提供了暂住之所,每日好酒好菜相送。子夕不吃,小鹏鸟便吃两人份,没出几个月就又圆了一圈。子夕处之泰然,不怕它胖的走不动路,因为他压根没打算带小鹏鸟上冰山。他子夕每一百年都要偷偷的去一趟“门”里,那里的冷跟冰山不相上下,风却要大的多,自己去半山腰摘一朵花不成问题。何况能得到那条避风带,此时就算有人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自己也非去不可。过了几个月,昆燧一点动静都没有,子夕着急了,每过一段时间就拐弯抹角的去催催。昆燧倒一点都不着急,每次都不紧不慢的说:“急什么,还未到冰山最暖之日,我们要确保万无一失。”子夕火急火燎的想去试一试避风带的威力,神仙都快急出燎泡了。小鹏鸟心无烦忧,一心吃喝玩乐。就这样一直晃悠到又一个春日,子夕看着新吐的枝芽,突然意识到似乎跟小鹏鸟待了已经十一年了。十二根仙骨不知道长齐了几根。☆、感情升温他看着胡吃海塞的小鹏鸟,心想任由它这么下去,迟早会害了她,她身份特殊,若没有法力傍身,即使自己饶过她一命,保不齐将来露出马脚,照样要完蛋。子夕把小鹏鸟拉到了坨坨镇人迹罕至的荒野,在这里子夕花了三天织了一个幻境结界,织给天上的浦琼与周围的监视者看的。每次子夕要做自己的事情时就会花费很大心血去织幻境结界,以避人耳目。子夕对小鹏鸟道:"天生地长的神仙生来不用修炼便可长生,也会些法术,例如我,但有些法术就需要潜心修炼,修炼从来都是在自己心中,所谓师法造化,师于心,心于目,目与造化,造化指的即是这世间万物,例如一块石头,一片云,花开花落都是造化。"小鹏鸟眯起眼睛卧在一旁的大石头上也不知道听没有听,子夕明白了,可能在小鹏鸟耳朵里,自己的话并不比放屁好多少。于是子夕为了不继续羞辱自己,折衷道:"这样,我不会直接教你法术,我只会帮你开启一道门,你能走多远,全靠你自己。"他指尖仙光一闪,一本厚重的天书显现在空中,无数的字流淌在结界内,“亘古的神话,久远的传说,盘古开天辟地,女娲捏泥造人,汗牛充栋的历史,三界所有的学识都装在这本天书里。"要想走的好,文化很重要。小鹏鸟看的肃然起敬。其实这本天书在天上人手一本,半个金豆子就可以买一套精装版的,是天界最畅销的书。但是子夕为了显示它的珍贵,鞭策小鹏鸟努力读书,故意说的很稀有很稀有:"此天书共有三本,一本在女娲处,一本在道祖处,一本在我处。珍贵异常,若能习得上面一二,便是大造化。"小鹏鸟果然被唬住了,喜不自胜。子夕将天书递到小鹏鸟面前:"以后你就是天书的第二代继承人。"小鹏鸟接过去,紧张的不知道该不该先洗洗翅膀再翻开。子夕成功的将这本书忽悠成珍宝后,道:"行了,慢慢看吧,翻开第一页,里面教你识大字,看不完五页别出来。"子夕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对别人要求很宽松的人,他要求小鹏鸟看五页,是担心它看得烦躁。然而他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也成功的低估了小鹏鸟。小鹏鸟竟然是个书痴。从日出,到日中,再到日斜,再到日落,小鹏鸟如痴如醉的坐在石头上看了一整日,沉浸在书海里不能自拔。作为一只鸟,爱读书,实在是不容易。如此又过了不知道久,小鹏鸟已经会写字了,虽然写出来的字鸡飞狗跳,但细细看去,非说是狂草也不是行不通。子夕决定将自己真正宝贵的东西借给小鹏鸟看。他将自己一本形容略不堪的蓝本子交给小鹏鸟。子夕借出去的表情就好像借出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那般沉重。这是一本真正记录法术的书,写它的主人花费了数千年的心血。子夕一直视若珍宝的将它保管。子夕对小鹏鸟道:"这是三界最伟大之人所着,我把它借给你看,你记到脑子里后记得还给我。"这下小鹏鸟就更忙了。有事情做的小鹏鸟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不像以前那般胡吃海塞,最重要的是,它似乎停止了不要命的生长。也许下一步,就可以稳定的维持人身了。子夕趁着魔王发布命令之前,在镇子里做些好人好事,以给自己的功德本增增肥。终于,魔王说:“时机已到,你可以去了。”子夕几乎是怀着媳妇生下胖儿子的心情接过那条避风带。他对魔王道:“定不忘所托。”之后,子夕就带着小鹏鸟出发了。小鹏鸟将碎花斗篷当成包袱,放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食物,和子夕送给它的书,系在背上,一脸视死如归的站在坨坨镇的出口。子夕道:“咱们走远些再驾云。”小鹏鸟指了指自己的背。子夕心道小鹏鸟好歹是个天仙公主,再怎么流落民间那也是个公主,骑公主总有点不妥,虽然上次骑过一次,那也是情非得已,自己毕竟受了伤。子夕又深刻的一想,总归是骑了,也不好当了那啥再立牌坊,做人倒不如实在点的好。他说通自己后发现小鹏鸟已经飞远了,碎花包袱扔在了地上。原来小鹏鸟是嫌弃包袱沉。冰山脚下。“冰山是个好名字,你至少一听就会觉得冷。”“在取名字这方面坨坨镇也做的很好,因为如果你站在云上俯瞰,那它就是一个的形状。”冰山的冷是三界内少有的,它终日银装素裹,巨大的冰溜悬垂,像是一把把倒悬的的锥子,锋芒必露的闪耀着锐利的光芒,让每一个路过的生物都胆战心惊。诚惶诚恐。从山脚下就开始寸草不生,冰山的冷漠让神鬼莫敢亲一芳泽。小鹏鸟和子夕站在山脚下,令魔王给予了厚望的鹏鸟大人正在不知所谓的吸溜鼻涕。子夕道:“你就在山下等着我,如果觉得冷,就跑两圈。”小鹏鸟乖巧的点点头,无论子夕说什么,小鹏鸟都会在第一时间同意。但事后行动听不听话就很难预测了。子夕佩上避风珠,将剑收回以减轻负担,一个纵伸就上了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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