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的菜式大多相同,也有不同的,陆遥还没吃,就拿着筷子碎碎念半天。
“这个肉我也不爱吃,这个我也不吃,这个太多了我不吃。”他看了眼李明珠的饭碗,好似还有一点能放下鸡腿的空隙,于是道,“鸡腿我也不要……”
他小心翼翼的夹着鸡腿,在李明珠冒尖的饭碗上,冷静沉着的放上了最后一个鸡腿,再确保李明珠的饭盒一点儿东西都塞不下的时候,陆遥松了一口气,命令道,“吃吧!”
李明珠看着自己的饭碗,哭笑不得。
“我吃不了这这么多。”她瞥见陆遥的碗里,基本只剩白饭。
这小祖宗似乎还没有感觉,不服道,“你每天就吃猫吃的那么一点,所以才这么瘦,生个什么病你就完了。”
李明珠把鸡腿夹回去,“我不会生病的。”她道,“况且吃鸡腿是小孩子才有的特权。”
陆遥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小孩子,又见李明珠夹回了一些菜给他,“你光吃白饭吃的下吗?”
李明珠说这话时,语气都可以说的上是温柔了。
陆遥的性格单纯的像一张白纸,但凡不喜欢一个人,不喜欢的也光明磊落,不会在背后搞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脸上就能明晃晃的写着‘老子看你不爽’几个字。
但是他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也十分明显,陆遥喜欢她,就对她好,对她好的方式也特别简单,像小奶猫会把自己心爱的小鱼干分一半给铲屎官一样,陆遥虽然不是小奶猫,但这种分食行为也差不多。
李明珠心情很不错的想道:他也不是很讨厌我。
陆遥的喜欢,也喜欢的单纯。
在他的眼里恐怕男女之爱和朋友感情都没有分开,混沌的搅在一块儿,统称为喜欢,也就是传说中的好感度。
人们对优秀的人,尊敬的人,玩得来的人,都会有这个好感度,陆遥的喜欢就这样简单。
李明珠便十分喜欢陆遥的这份单纯,没有许多弯弯绕绕,脑子里也没有龌龊的思想,她守着这份干净的如同山间清泉一样的单纯,就像当年陆知对她做的一样。
显然,陆知是眼瘸才会觉得李明珠单纯,但李明珠没有眼瘸,陆遥确实干净的让人心生好感。
李明珠道,“下午是不是还有一千五的长跑?”
陆遥吃着饭,点了点头,“有。”
李明珠看他吃的太急了,拧开了一瓶水给他,“别吃这么急。”
陆遥拿过水猛灌,二炮在边上站着,看着李明珠。
李明珠无奈的笑了下,“下次吧。”
二炮诡异的看了一眼陆遥,跑了。
陆遥没见着二炮的神情,光看见李明珠对二炮那个笑,心里面憋屈的很,想道:她从来没对我笑过。
李明珠道,“有长跑还打算中午就吃这么点儿白饭,不要命了?”
李明珠光看他吃,自己倒很少动筷子。
饭吃完了,陆遥的手机响了。
准确来说,是从吃饭开始,他的手机就震动个不停,电话短信跟不要钱似的轰炸他。
李明珠问了句,“不接吗?”
陆遥拿着餐巾纸在嘴上胡乱的擦了两下,没擦干净,李明珠叹了口气,只好伸手给他嘴角抹了下。
这动作就过于亲昵了,李明珠下意识的做出来,等回过神的时候,陆遥愣了一下。
李明珠道,“干什么,这么大个人了吃饭都吃不好,你下巴是漏的吗?”
她凶巴巴的补充了一句,“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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