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一个饼罢了,你现在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谈什么日后。”道士道。
郑清白点点头。“道长言之有理,不过相识一场,却不知道长名号,倘若日后有缘再见,却又不知如何称呼,实在无礼。在下郑清白,敢请教道长名号?”
道士瞥了一眼郑清白,小年轻就是名堂多。“孤松,你叫我孤松道人便好了。”
郑清白记下名字,便躺了下去,合眼睡觉。
次日,天刚蒙蒙亮。
郑清白就被微弱的光线刺激醒来,肚里空空,睡了一夜情况更加恶劣,还兼着腰酸背痛。
倘若不做土贼,怕是得清高的死去,清高的饿死,还是当个山贼苟活,郑清白很快就作出了决定。
他瞟了一眼昨晚道士所在,却已不见了人,不知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提起刀,郑清白深吸一口朝阳气,踏出了当山贼的第一步。
做一个山贼,尤其是独立的山贼,最重要的就是挑目标和地点。像官道这样敏感的地方是绝对不能去的。还得找单身的人,最好是书生,一没力气,二比普通农民有钱,三还自持矜贵,很少会脑门一热就拼命。
郑清白只想劫财,可不愿夺命。
但打劫书生有一个缺点,就是读书人的影响力和人脉都比普通人广,很容易闹大,所以郑清白绝不能在一个地方多待。
准备工作也要做好,把自己身上一切容易暴露身份的东西统统抹除。郑清白脱掉运动鞋,赤着脚,用t恤围住脸,只露出一双眼睛,短头发这种明显的标志也要遮住,他把牛仔裤罩在了头上,两条裤腿垂在身后,像是长耳朵兔,看上去怪异得好笑。
简易扎眼的刀鞘也被他拿下,与运动鞋藏在一起。
做完这一切,郑清白深吸口气,藏到官道分叉的小路山丘后面,等待客人上门,心情激动不安,守了小半辈子法,一来到异界就要做山贼这种高危职业,令他紧张又害怕。
倘若不是那个叫洪涛山的书生给了郑清白灵感,他恐怕是要去加入丐帮。
只是不知道异界有没有丐帮······
时间流逝,太阳渐渐攀高。
小路上也有了人出现,几个乡民结伴路过,毫无防备,有说有笑。
郑清白瞥了一眼,安心等待。
“想我也是新世纪的大好学生,在这儿却沦落到当山贼的下场,真是可耻啊!”
他趴在草上自嘲嘀咕。
一上午过去,始终没有合适的目标出现,倒是身体的虚弱无力感越来越重。郑清白觉得自己要放弃门槛,若是对目标有所限制,山贼也不好当啊。
下一个不论是谁,自己都打劫定了!
过了不久,一个富态圆润的青年在路上出现,身边跟着个伴读小书童。
郑清白眼睛一亮,肥羊来了,一看这人就绝对有钱。普通人家哪里养得出胖子,多半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柳生呐,我给你说呀,你少爷我这次是不考则已,一考必中!”胖子对小书童吹嘘道,“等到我高中状元,名满京华,前来拜访我的人一定会络绎不绝,到时候你就准备收门包收到手软吧。”
“那小的就在这里先恭喜少爷,提前给少爷道喜了。”
小书童也很高兴,对收门包充满了憧憬。
胖子畅怀大笑,极是得意,仿佛状元已是囊中之物。
“站住!”
一声断喝响起。
郑清白从山丘上跳出,挥舞雁翎刀,恶狠狠道:“打劫!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
“打,打,打打劫,少爷!”
小书童吓得结巴。
胖子定眼看来,很是惊奇,目光在郑清白的t恤和牛仔裤上流动,抱拳道:“好汉!要银子好说,我家有的是钱。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脸上和头上的布料是从哪儿买的,当真是稀奇,你做个人情,我多给你几钱银子,我也好去买几件。”
你大爷的!我打劫呢!
你当菜市场买菜商量呢!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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