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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里的雕像(第1页)

如果不是活在小说里,我怎么会和二胖这样的傻瓜交朋友?当我告诉他,我们俩并非真实存在时,二胖的脸上居然堆满了像他这样的傻瓜所特有的神情。

“这很难理解吗?”

他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点点头,有几个瞬间下巴和脖子通过一层层梯田似的肥肉连在了一起。这个智商不足六十的死胖子。他同人交谈从来不知道何为眼神交流,我不禁怀疑他智商偏低之余还有轻微的自闭。我解释道,我们只不过是小说里的两个角色。他没吭声,举起刚买的冰激凌,放在阳光底下端详,精致的白色螺旋不一会儿就垮了,垮成一团软塌塌的褶皱。这个香草味的冰激凌。

这个又蠢又寡言的死胖子。

然而,我没法忘记,他是因为我才变成这样的,因为一颗从天而降的高尔夫球;因为一片绿草如茵的崭新的高尔夫练习场;因为相约打高尔夫的两家人都不约而同地让家里最小的儿子呆在防护网外,而新近落成的防护网又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样不可逾越……是的,他为我挨了一球,当大人们问起这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我嗫嚅道,他被球砸中了。我们家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因为那枚肇事的高尔夫球是二胖的爸爸这辈子击出过的质量最高的一球。

如果不是活在小说里,我怎么会忘不掉这一球呢?现实中的人们可是善于健忘的。

但二胖是个例外,他像条热带鱼似的,记不住发生过的绝大部分事,从他身上似乎可以见到一些人类是由鱼进化而来的端倪。如果要向他证明我们正活在一篇小说里——我看了看表——还得另辟蹊径。

“时间过得真快啊。”下午两点半,我一边走一边感叹,“转眼我们已经三十而立了。”

“嗯。”

“二胖,你有没有觉得,好像我们什么都没做,一年就倏地过去了。”

“嗯。”

“仔细想想,每一年都过得像前一年,我们今年都做过些什么事,你记得吗?”

他摇了摇头,嘬了一口冰激淋的尖顶。瞧,他就是这样,算盘珠子似的,拨一下动一下,满脑子只有冰激淋。我不禁怀疑如果现在有一颗高尔夫球向我砸来,他还会不会挺身而出。尽管如此,我还是自顾自地往下说:

“我也不记得了。若干年以后,我们能记住的更少,说不定只剩下寥寥几件,例如毕业典礼、结婚生子之类的人生大事。二胖,目前为止,你都记得哪些?”

他突然睃了我一眼,随后又若无其事地埋下头,过了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道:“上中学的时候,有人骂我弱智,你把他的耳朵咬了下来。”

我愣了愣,脑子里浮现出一些鲜血淋漓的场面,可那终究只是我的想象,二胖所说的事太过残忍,不像我的所作所为。换言之,我完全记不得了。

“还有什么印象深刻的事吗?”

他又摇了摇头。

“二胖,一年有365天,一天有24个小时,一小时有60分钟,一分钟有60秒,我们今年三十岁,经历了整整三十年,三十年间发生的事,留在脑子里的居然屈指可数,这合理吗?”他像条狗似的把头猛甩,我接着说,“如果不是活在小说里,我们怎么会如此浑噩度日?你想想,小说家是怎么塑造人物的?只要交待几件事,就几件,一个人物立马跃然纸上,我们不正是这样被勾勒出来的吗?我们记得住的事,都是他写好了的;他没写的事,就算把我们的大脑解剖了都挖不出来。”

二胖没搭话,我们便专心致志地走了一段路,肩并着肩。花砖墁得凹凸不平,太阳也不够炽烈,难以把路面熨得服服帖帖。行道树以特定的间隔一字排开,不至于太远,也不至于太近。搁在往日里,二胖常常指着其中一株,问道,这是棵什么树?其实无非香樟和榆钱。今天他的注意力倒不在树上,而是若有所思地盯着冰激凌,但只看不咬。看吧,使劲看。冰激凌也是假的、是虚构的。

“二胖,想什么呢?”

“冰激凌……”

“冰激凌怎么了?”我大喜过望。

“我说我要草莓的,他给了我香草的。”

我停下脚步,恨恨叹了口气。上帝在造他的时候一定把大脑沟回的深度都错刻在了层峦叠嶂的赘肉里。二胖费劲地扭过脖子,唇髭上沾着白花花的冰激凌沫,嘴巴半张,像一只合不拢的汽车后备箱。

“我拿到什么味儿的冰激凌也是写好的?”

我愣了愣,回过神来,“对对对!”

“那……他不就是上帝吗?”

“对!”

我们又肩并肩地朝前走去。

二胖一家是信教的。大部分信教的人,都或多或少幻想着从中捞到一些既切实又缥缈的好处,譬如保佑我的智障儿子幸福安康,抑或让我的智障儿子死后能上天堂。为此,他们一丝不苟地做晨祷晚祷以及饭前祷。但也有一部分人,他们皈依一种宗教,只因为某个猝不及防的瞬间,他们猛然意识到,冥冥之中好像有人在操纵着一切。于是他们捏造了一个“主”,不,其实他们心知肚明,是“主”捏造了他们,在一个星期六,把他们写在一页页纸上——如果不是活在小说里,他们怎么能够说出“活着是为了救赎自己”这种自私的鬼话呢?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倘若某个人活着是为了救赎自己,那么,说明他生来就有罪,但这种罪却只有主体没有客体(这还能不能称之为罪本就是两说)。如果它终有一天要加害于人,成为一个完整的“罪”,那么,为什么不在它发生之前就了断自己的生命而非要等到伤害发生之后才想着赎罪呢?哦,只有赎了罪才能去往极乐天堂,上帝可真是冷酷无情。

两点四十分,阳光落在二胖的脑袋上,一小块光秃秃的头皮闪闪发亮,像被烟头烫破的一个洞,如果没有这个洞,他的智商陡增至一百,兴许我还能向他厘清:小说家不是上帝,但倘若有上帝,他一定是个小说家。不过没这个必要,我的意思他已经能领会个八九不离十了。

我们走进一条林荫道,两侧的树木枝叶繁茂,伞冠如盖,结成一座绿顶的拱廊。这些可怜巴巴的夹道树,它们把光线遮挡得严严实实,不是为了美观,更不是为了行人的凉快,而是在争夺每一寸光合作用的权利。朝着太阳生长的枝桠,在半空中交错、推搡,活像一根根从监狱的铁栏杆里伸出来的手臂,但很显然,如果它们想要博取同情,无疑弄反了方向,支配它们命运的从来不是天空。

二胖的冰激凌吃得没完没了,他这副蒙在鼓里的样子叫我气不打一处来,不,是明知自己蒙在鼓里却安之若素——这不正合作者的心意吗?

“你还记得昨天的相亲吗?”我尽量装得心平气和。

“我只是想找你借点儿钱买冰激凌。”

“所以你就像个邮筒似的一直杵在窗外冲着我傻笑?”

“对不起……”

“嘴角还涎着一溜儿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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