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只爪爪
沈凌没有回答。
她继续盯着自己的鞋尖,而从薛谨的角度只能见这姑娘柔软的帽顶。
她今天出门佩戴了一顶新的贝雷帽,这顶贝雷帽是薛谨出差时在e国给她买的,红黑格子相间的花纹温暖而简约,呢绒的料子相对柔软,也不会把她换毛期时蹦出来的耳朵卡得疼。
他当时到这顶帽子时正在撕裂某个奇形怪状的魔物,因为“凌凌在秋季戴这个上街玩一定很适合”的遐思而被那只魔物溅了一脸脓液。
事实证明这很值得,因为它的确非常适合秋季,更适合沈凌。
更想伸手揉揉对方的脑袋了。把帽子揪起来也
不,回神,沈凌如今这个态度,大概是介意的意思
但恰恰相反的是,他心里那点若有若无的尴尬感反而消失了。
因为左右,就算是安安静静不说话的老婆也很可,用可的东西去装饰可的人大概是人类本能大概普通人类会更夸张地打扮追捧这种女孩吧,如果沈凌真的遇见总裁那么对方为其做出天凉王破的行为也不是不可能
薛妈妈不愧是我养的猫女儿。
他又等待了一会儿,见绳子那段的姑娘还没有回应,便稍微扯动了一下毛线绳,示意她跟上自己。
“凌凌,那我们继续走”
“不。”
对方就憋出来这么一个字。
薛妈妈耐心地再次停住脚步。
半晌,他察觉到沈凌动了。
不是依靠盯着她软乎乎的帽顶盯着那个地方只会提升想要伸手去rua的冲动而已,而是依靠着攥在手心的毛线绳。
细细的毛线绳抖了一下,拉了一下,接着稳稳地朝某个反向滑去,带来一股坚定而微小的拖拽力
顺着被拉动的方向去,就能发现一只死死捏着毛线绳,一爪一爪把它当成攀岩绳般向前不断握紧,从而达成攀登效果的猫猫虽然因为她此时脚踩的是平地,毛线绳平直牵在另一个人手中,这更像是一种“平移”
沈凌,揪着绳子,一点一点平移过来,依旧用发旋对着被靠近的对象。
小靴子在地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接着,她成功“嚓嚓”地把自己平移撞到了薛谨的身上,成功把三角形的毛耳朵隔着帽子拱过他的夹克领子,成功抱紧了他的手臂。
埋头,扒拉,蹭蹭,大功告成。
通过毛线绳把自己黏在仆人胳膊上的祭司“我果然最喜欢你啦,嘿嘿嘿。”
薛先生“”
他扶扶眼镜。
他瞥见对方的无名指依旧没有婚戒。
他放开了手里的毛线绳。
他心里的“母”被“猪狗不如”这个成语熄灭了几十秒。
沈凌不到某人眼底瞬间爆发的东西,也预测不到对方抬起手是想揉她的帽子还是抬起她的脸,更不知道抬起她的脸后对方能否再次浅尝即止
但祭司s级别的幸运,与某人e级别的不幸,殊途同归地,在这一瞬间发生了作用。
“嘿先生先生这位先生”
薛谨的手“唰”地放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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