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义还是对义注释标题原题《即此即彼》,最初发表于1992年《海南师院学报》,后收入随笔集《海念》。
语言学中曾有“复词偏义”一说,指两个意义相反的字联成一词,但只用其中一个字的意义。如常听人说:“万一有个好歹,我可负不起责任。”这里的“好歹”是指歹,不涉好。“恐有旦夕之祸福。”这里的“祸福”,是指祸,不涉福。
《红楼梦》中有这样的句子:“不要落了人家的褒贬。”“褒贬”二字在这里是被人责难的意思,有贬无褒。《红楼梦》名气很大,以至后来的国语辞典便不得不收下这一词条:褒贬,释为贬抑之义。
顾炎武先生指出,《史记·刺客列传》中“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得失,偏重在失。《史记·仓公传》“缓急无可使者”,缓急,偏重在急。《后汉书·何进传》中“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成败,偏重在败,等等。顾先生的《日知录》搜列这一类例证,后来被很多学人都引用过。
梁实秋先生写过专文,指出复词偏义实在是不合理,不合逻辑,但既然已经约定俗成,大家沿用已久,我们也只好承认算了,不必太吹毛求疵。梁先生遗憾之余宽怀大度,不似另外一些文字专家,对这种文字的违章犯规恨恼不已,誓欲除之而后快。
如果说梁先生是一个可以通融的文字警察,温和可亲;那么钱钟书先生则像一个更为通晓法律的文字律师,严正可敬。他指出这类现象不过是“从一省文”的修辞结果,如《系辞》中“润之以风雨”,其中省了该与“风”搭配的“散”字;《玉藻》中“不得造车马”,其中省了该与“马”搭配的“畜”字。此种法式,古已有之,天经地义,无须警察们来通融恩准。
不过,无论以“约定俗成”通融,还是以“从一省文”辩护,其实都是持守同一立场,奉行同一法度,即形式逻辑之法。这都让我有些不满。语言大体上靠形式逻辑来规范和运作,但语言蕴藏着生活的激流,永远具有形式逻辑所没有的丰富性,使反常和例外必不可少。好比一般车辆不可闯红灯,但消防车和救护车则不受此限。判定某种语言现象是否合理,最高法典只能是生活的启示,而不是任何既定的逻辑陈规。
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祸者福所倚,福者祸所伏,福祸同门,好事与坏事总是相辅相成,塞翁失马之类的经验比比皆是。笔者在乡下时,常得农民一些奇特之语。某家孩子聪明伶俐,见者可能惊惧:“这以后不会坐牢么?”某家新添洗衣机或电热毯之类的享受,见者可能忧虑:“哎呀呀人只能死了。”笔者曾对此大惑不解,稍后才慢慢悟出这些话其实还是赞语,只是喜中有忧,担心太聪明会失其忠厚,导致犯罪;担心太安逸会失其勤劳,导致心身的退化乃至腐灭。这样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八十年代的大学生们则有一句口头禅:“真伤感。”用作对一切好事和美事的赞叹,同样显示了乐中寓哀的复杂心态,非一般形式逻辑所能容纳和表达。
语义源于人生经验,不是出自学者们形式逻辑的推究和演绎。从这一点看,《系辞》称“吉凶与民同患”,有着丰厚的人生经验基础,不算怎么费解。《正义》言:“吉亦民之所患也,既得其吉,又患其失,故老子云宠辱若惊也。”这种解释也可以得到大量民间语言素材的实证。钱先生声称这是误解“吉凶与民同患”的强词,似乎认定古人是只能患凶而不能患吉的。面对古往今来大量对吉凶给予辩证感知的语言现象,如此固守某种语言定法,多少显得有点漠视人们的生活智慧。
从一省文,这种修辞法例确实多见。形式逻辑也确实是语言中不可少的基本交通规则。但如果因此而推定一切复词都只能偏义而不能对义,则是否定生活辩证法对语言的渗透,是法理的凝固和僵化,无益于语言的生命。“不要落得人家褒贬”,也许(仅仅是也许)在《红楼梦》中只用偏义,但未尝不能在别处还其对义的高贵出身和生动面貌。鲁迅先生说人可以被棒杀,也可以被捧杀,对褒贬皆警惕以待。一个“杀”字统摄褒贬,没法用“从一”之规强迫鲁迅先生“省”去褒贬的任何一方。这种深刻的生活体验,不能没有语言的表达;这种语言的表达,不能没有法理的运用。很明显,当法理与生活两相冲突的时候,削足适履地让生活迁就法理,不是明智的选择。相反,正确阐释和运用“惧人褒贬”的对义,更益人神智,更能释放出语言的文化潜能。
复词可以对义,单词也可以对义。笔者较为赞同钱钟书先生对单词对义的态度。他指出汉字中某些一字多义同时合用的现象,如“乱”兼训“治”,“废”兼训“置”等,皆为“汉字字义中蕴含的辩证法”。在这里,钱先生终于不像一个刻板的护法律师了,更像一个万法皆备于我的思想勇将和革命党徒。
黑格尔鄙薄汉语不宜思辨,夸示德语能冥契妙道,举“奥伏赫变”一词为例,分训“灭绝”与“保存”两义。后来歌德、席勒等人用这个词,或是用来强调事物的变易和转换,或是用来强调矛盾的超越和融贯,均深谙德意志辩证之道,用得妥帖,没有辱没这个词的精髓。钱先生举示这一例子后,嘲笑黑格尔不懂汉语,妄自尊大,称汉语中这类语言奇珍也十分富有,叹中德遥隔,“东西海之名理同者如南北海之牛马风”,“不得不为承学之士惜之”。如《墨子·经》中就说过:“已:成,亡。”此为单词对义的范例。成与亡二义相违相仇,同寓于“已”。若指做衣,“已”便是成;若指治病,“已”便是亡。
其实无论成亡,都是一件事情过程的终结,本可齐观。任务完成之时,也就是任务除却之时。目标达成之地,也就是目标消逝之地。《红楼梦》中有“好了歌”,宣示好就是了,了就是好,盛与衰邻,成以亡随,这几乎是对“已”字最人生化的反训和分释。如果再加诘究,可发现这些对义的单词,多是动词,多是对事物运行过程的抽象描述。过程就是过程,故合以一词;目的殊别,故分以对义。以一词纳对义,也许便是彰过程而隐目的、重过程而轻目的的心智流露,深义在焉。现代汉语中常用的“干”字,大概是动词中最为抽象化的一个。若用于“干事业”,义为成就;若用于“干掉那人”,义为消灭,凡此等等。洞明之人还明白:干掉了某人,也可能“成就”了某人的名节;干成了一番事业,也可能便“消灭”了对这项事业的迷恋以及追求快感。“成就”与“消灭”互为表里,矛盾常常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呈示否极泰来的前景。一些对义性的动词,莫不就是因为切合了这种深刻的人生体验而日渐为人们所习惯?
语言总是有成因的。我愿把这种多义和对义现象,看成是出于前人的智慧,而不是出于前人的愚笨。
复词也好,单词也好,无论笔者的理解有无附会,它们的对义现象所散发的辩证法意味,不能不引人流连驻足。眼下,这些语言现象作为珍贵的文化遗存,长有所识长有所用者毕竟越来越少了,少于某些文字专家的整饬挞伐之下,少于芸芸俗众的智力退化和衰竭之中。形式逻辑之法所滤净的世界非此即彼,越来越精确和清晰,越来越容不得看似矛盾的真理,看似浪子的天才,看似胡搅的创造。可以想见,如果再被电脑翻译机改造一番,这类似乎“不合逻辑”的文字将更被斩草除根。在那种情况下,文字的丰富生态已变成一批批标准化货品,规规矩矩,乖头乖脑,足敷实用,只是少了许多自然之态和神灵之光。
借钱钟书先生一言:“为承学之士惜之。”
1992年10月
易中天中华经典故事 魔佛降世,华夏武道之巅 亮剑:鬼子,时代变了 痞子混古代 风水大师修仙指南 侯爷宠妾灭妻:和离改嫁战神皇叔 谈谈情说说案 大周权相 闪婚蜜爱:纯禽老公悠着点 奸妃在七零年代 尸冷街:无面屠夫 一夜倾心:云少独宠小萌妻 惨死重生,将门嫡女毒翻朝野 玩偶镇 当有读心术之后 穿成皇家小奶包,公主她被读心了 绝世侠女 冒牌男友 女炮灰,已跪地求饶 团宠师尊,穿书萌宝逆天记
在那个本该诞生魔法界救世主的夜晚,哈利波特却死在了那道不可饶恕之咒下。让几乎所有的英国巫师都不敢称呼名讳的男人,重新从魂器中获得了原本就属于他的智慧和野望。黑暗彻底笼罩了大不列颠岛。巫师由血统划分出了明确的高低贵贱,纯血牢牢的把持住了属于上位者的权柄,而被称为泥巴种的人们,终其一生也只能卑微如泥土任人践踏。本该执行公义的魔法部尽是恶徒,本该传授知识的城堡满是压迫。就在这灰暗的时代。穿越而来的乔恩格林,被带进了那辆真正继承霍格沃茨名号的流亡马车已有两本百万字完结精品老书,质量保证,欢迎入坑!...
慢火清炖港综世界,火候要够味道得足。周文强。他是差人中的神话,他是商界传奇,他是改变了一个时代的巨人雷洛如果不是强哥,我至今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小差佬啦,我知现在有很多人叫我洛哥,可无论我如...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前世的佟雪梅到死才知道她被留在农村嫁给光棍汉全是她好姐妹设的局。一朝重生,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远离虚情假意男。穷不怕,她有空间在手,要啥有啥,应有尽有。佟雪梅本仙女只想发家致富当大佬,不想嫁人生娃...
千年之前莫残雪,千年之后齐唤心!身具文武双魄,行走世间维护苍生,风水阴阳,奇门五行,降妖王,收厉鬼,斗僵尸,战魔王,最终成为一代宗师。...
和中药打了一辈子的陈阳重生了记忆里的地点,他闻着展示柜的药香,看着放满瓶瓶罐罐的药柜当归白术防风忘不了背不出它们的名字,被老爷子骂了一个夏天。也忘不了找不到渠道的艰难,更忘不了被诋毁的苦痛。所以他决定再干一把,让中药走出国门,突破日韩的品牌封锁,绝不能让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