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音,看到成衣店里的人,不是很多,便坐在店里的板凳上,歇了下脚。
刘洪志看到衣架上,挂着的一件粉色的短袖,挺好看,走上前一摸,冰爽丝滑,便问店员,“这件衣服多少两银子一件。”
店员还没有回答,从外面又进来三个稍大点的小孩。
其中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大声说道:“拿开你的脏手,别把衣服弄脏了,这件衣服我要了。”
刘洪志瞧了那男孩一眼,还没有说话。
林诗音不高兴了,“凭什么你要了,买东西不是先来后到吗?这件衣服我们买下了。”
“你谁呀你,还敢和小爷我争?”
转头看到林诗音那俊俏的脸,声音弱了下去。
店员看了众人一眼,说道:“这件衣服有点贵,它是由仙界栖霞山饲养的天蚕丝和寒冰白蛛丝,混合织成的。本来是为马府嫡系大千金思凝所制作的,可是制作的时间太长了,思凝千金穿不上了,放在这里寄卖的,既然你们都想要这件衣服,那就价高者得吧。”
大男孩一听这么高档的衣服,怯地生生地问道:“这件衣服多少两银子?”
“制作下来总共花费了十万六千多两银子,思凝千金说卖十万六千两,就可以了。”
“嘶。”大男孩四人都倒抽了一口凉气,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了。
刘洪志从荷包里,掏出了那颗绿宝石,递给那个店员道:“姐姐,这颗珠子,能不能买下这件衣服。”
那颗珠子刚拿出来,虽然是白天,整个店铺也被映照得绿莹莹的。
宝石,高级宝石!
不要说那名女店员,四个小孩也知道,这颗宝石价值连城,一件衣服,十件这样的衣服也买得下。
林诗音感动得差点哭了,刚才刘洪志想买两串冰糖葫芦,把银子掏出来了,都舍不得买,又把银子放进去了,自己还以为他小气。
他为自己卖件衣服,豪掷数十万金,眉头也不皱一下,他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好?仅仅是自己当初收留了他吗?
他数次在危机之时,解救我们,没有他,我们都到不了外公家,应该是我们感谢他才对呀。难道他喜欢自己?
“弟弟,这件衣服太贵了,我们不买了,买件别的衣服吧。”
“好不容易碰到这么好的一件衣服,错过了,便再也买不到了。”
店铺里面的掌柜,也看到了这颗宝石,绿宝石,不对应该是绿夜明珠,这可是件稀世珍宝呀,它的价值岂是用银子衡量的。
这两个小娃娃是谁?从来没有见过,会不会是偷了家里的珍宝,来外面换点银子的?
自己得到这颗宝石,送给卧牛山清风寨的大寨主楚衍大侠,那么儿子加入清风寨的事应该不是问题。
呸,这么好的珠宝,送给清风寨太可惜了,应该送给紫薇剑宗的玄阳道长,紫薇剑宗比清风寨要上好几个档次。
掌柜连忙从柜台后面,走了过来,一把接过绿夜明珠,说道:“这位小弟弟说的对,好东西错过了,便再也遇不到了,无论是天蚕丝,和寒冰白蛛丝都是珍稀之物,况且这是仙门的东西,更是难得,小兄弟,要不要买呀?”
“买。”
“好,自古英雄出少年,这样吧,你如果用这颗珠子换这件衣服,我再免费送给小兄弟,两套上好的衣服和鞋子,你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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