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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汁浓厚的京烧牛肉,皮酥肉香的红焖猪蹄,还有飘云最拿手的糖醋排骨,都是龙天佑的最爱。一样样的做好,装进漂亮的陶瓷餐盒里。
他从来都给她最好的东西,她也要给他最好的。
还记得以前做饭的时候,只要龙天佑在,他就喜欢围在她身边扯东扯西。他说,最喜欢看她系着围裙炒菜熬汤的样子,很温暖,让他有家的感觉。
飘云还笑着问他,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事冷,冷不死爱。江湖大,大不过家。有家,何处是天涯?
他就抱着她,贴在她耳边温柔的说,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天涯。
一字一句,犹言在耳。物是人非,情何以堪?
他为她改变了他的世界,她却毁掉了他的世界。她是应该赔给他。既然她能为亲人出卖自己一次,为什么不能为她爱的男人出卖自己第二次?
是的,她应该这么做的,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个结果。
想到天佑见到她的样子,见到她站在隋洋身边悲伤痛苦的表情,飘云仿佛丧失了所有的勇气。
可是,她必须去见他。把她的决定告诉他,他们究竟是劳燕分飞,还是同归于尽,她该给他一个交代的。不是吗?
见面的地方并不陌生,是飘云来过无数次的那一间,只是……要见的人换了。
龙天佑出来的时候,手上带着手铐,脚上挂着脚镣。还是临走时那身黑衣,精神很好,冷如寒星的眼睛依旧漆黑明亮,此刻,正死死的盯着她。只是胡子两天没刮,下巴长出了青色的胡茬,多了几分沧桑的感觉。
看到眼前的两个人,没什么震动,一声不响的坐下来,凌厉的双眼在锁链的摩擦声中,让人联想到被猎户套住的狼,稍有不慎,就会扑过来撕裂你的喉咙。
飘云坐在椅子上微笑,她不该担心他在这里过得不好,她应该相信,无论什么样的地方,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折损不了他凌人的气势。
就好比现在,衣冠楚楚的隋洋,在这间屋子里只是一个格格不入的摆设,是一个不被重视的存在。有龙天佑的地方,他就是永远的配角。
飘云把餐盒放在桌上,一个一个打开,龙天佑二话没说,拿起来筷子就吃,吃得很香,大约真的饿坏了。
他的胃口是被飘云惯刁了,除了她做的饭菜,吃什么都不香。
隋洋有些紧张,不是因为做了亏心事,而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人好不容易见了面,却一句话都不说。
猪蹄很好吃,皮酥肉烂,入口即化。龙天佑干脆把筷子扔了,抓起一只旁若无人的啃起来,豪迈的吃相哪里像是在坐牢。
飘云始终端坐在对面凝目望着他,嘴角含笑,又哪里像是来告别的。
终于,龙天佑手上的那只丰满的猪蹄,变成了一堆琐碎的骨头。当他拿起第二只的时候,飘云开口了。
“是宗泽出卖了你,警察说证据确凿,你死定了。”每一个字都是晴天霹雳。
龙天佑没有反应,隋洋却瞪大了眼睛,飘云的语气太平淡了,仿佛她谈论是天气,是化妆品,而不是一个人的生死。不,天气还有好坏,化妆品还有优劣。可在她稀松平常的口吻里,仿佛生命只是一只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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