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的路上,吴所畏不停地催促着自个:下手,快下手,离公园门口还有300米了,再不下手没机会了;还有200米了,你这一天的工夫都白搭了;还有100米了,再不下手他俩就结婚了!……
身后响起鸣笛声,吴所畏狠狠一咬牙。
“看车!”
趁机拽住池骋的手,将他拉到自己身侧。
五秒钟之后,一辆遥控小汽车从俩人的脚底穿行而过,一个毛头小子拿着遥控器在后面追,一边追一边狂按喇叭。
“……”
手依旧拉着,谁也没主动松开,吴所畏豁出去了,反正天已经黑了,没人看得清他俩在干什么。只要池骋不强行甩开,他就这么攥着了,就算池骋要甩开,他也非攥不可!你霸占了我的女朋友,我就霸占你!
想是这么想,可吴所畏真不习惯和男人拉手啊!这种感觉就好比与寡妇偷情,和小姨子有一腿……一身的虚汗啊!
池骋已经很多年没和人拉过手了,记忆中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已经模糊了。他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被一只湿漉漉的手攥住,还能感受到沁出的汗水刺入皮肤,渗进血管的酥麻,还能用余光瞥到一双紧张不安的眼睛。
他把手挣开,感觉到吴所畏的焦灼,又反过来握住他的手,包裹在手心。
池骋的手超乎寻常的大,比一般男人的手都长出一个指节。
而且池骋的手劲也很大,吴所畏觉得他一直在有意无意按压揉攥自个的指骨,钻心的疼,但为了多拉一会儿,吴所畏硬是忍了。
俩人又走了一路,直到池骋的手机响起。
岳悦的声音清晰地从里面传来,“我已经到酒店门口了,你到哪了?”
“我一会儿就到。”
池骋挂断电话。
吴所畏问,“你要走了?”
池骋点头,“一会儿有个饭局。”
吴所畏挺大方,“你走吧。”
说得是真痛快,手攥得也是真紧,池骋的手指一动,吴所畏立马就较劲儿,攥得牙关死咬,青筋暴起,瞳孔外凸也不撒手!就是不撒手!就是不撒手!敢走?先从老子手上卸下两根骨头来!
“你怎么还不走?”
假到人神共愤的笑容,“别让人家等急了。”
池骋定定地看了吴所畏片刻,在他全副武装,严盯死守的目光下,呲牙狞笑,狠狠回攥了一下,继续拉着吴所畏往前走。
吴所畏发挥他小偷的特长,把手伸进池骋的衣兜,帮他关机了。
又是长长的一段路。
就为了这么一条路,池骋伤了仨人。先是他爹他妈,推掉所有事专心等儿子儿媳妇,结果一个也没等来;而后是岳悦,只知道酒店的具体位置,却不知道房间号和池骋父母的联系方式,一个人干等了四个钟头,电话打不通,急得差点儿报警。好不容易通了,就换来一句:我已经睡了,改天吧。
如果这条路走出什么意义,走出什么突破性的进展也值了。
关键是俩人真的是来溜达的,从东三环溜到西三环,鞋底儿都快磨穿了,也没说一个字。最后溜回原地,眼瞅着要告别了,吴所畏才憋出一句话。
“改日再聊。”
池骋在吴所畏的大脑门上狠狠揉了一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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