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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连绯衣也是个相当不解风情的主(说起来大胡子这个性多半是跟她学的),说着话就拽下苏锦那条紫哇哇的小裤子,指着他的小鸡鸡说,“你自己看,这哪里是小妹妹。”结果苏锦又开始哭起来。
想到当日的情形连绯衣还忍俊不禁,只是自打苏锦的爹死去、他又坐上贪狼的第一把交椅以後,个性变得越发阴晴不定,本来大胡子说的话他还能听,谁知道後来……唉,自古多情空余恨啊!
以苏锦的别扭性子,大胡子来到汴京的第一天估计他就已经得到消息了,胡家的事情他也全部了若指掌,要不然怎么会在自己跟随鹿白家人一同回到汴京的头一天便找到了她,告诉她“胡文轩遇到麻烦了。”两个人闹得再僵也抹不掉十几年来的情分,更何况是个人就能看得出苏锦对大胡子的在意,所以连绯衣才答应将他带了过来。
大胡子将现在的情形、与鹿白商议的事情和盘托出以後,苏锦便问连绯衣,“姑姑,那个鹿白的底细怎么样,靠得住吗?”
大胡子这才反应过来,“我听闻鹿白说他有一位邻人是制作花露的,那人可就是姑姑?”
连绯衣道,“可不是,前些年我一路游历到苏杭,见那边风光甚好便住了下来,可巧租的宅子就在鹿家旁边。鹿家在当地是世绅,风评不错,对我也多番关照。这个鹿白呢似乎也是一直安安稳稳的读书人。”
“哼,最好他不要有什么花样。”苏锦哼了一声便对大胡子道,“那日你要带着你岳母和小姨子去坟地,一路上肯定有人阻挠,我看今日不如就把路线定下来,我派人埋伏在路边,解决掉想去捣乱的人。”
“那就劳烦小锦了。”大胡子说道。这句小锦一出口,苏锦手里的酒杯哢吧一声就碎成了渣,他随意的把渣滓放在一边,又从怀里透出一只帕子擦啊擦啊,擦完了扔在一边,才别别扭扭的说道,“这会儿想起我叫什么了。”
连绯衣真是要被这两个祖宗逗笑了,道,“好了好了,有我们小锦子帮忙这事情就好说了。”
“也不一定。”苏锦道,“我若是贵妃,大可不必跟着去什么坟地。”
大胡子闻言便点了点头,道,“我也正是这样想的。”
连绯衣看两个人好似打起了哑谜,道,“你们在说什么啊?”
大胡子道,“那日我们都在外面,香姐在家,他们如果要解决掉这个麻烦,只需杀掉她就可以了。”
“我去你家。”苏锦说道。
“你?”大胡子惊讶道。
“怎么,我不行?”苏锦愤然道,“难道我还会轻薄你的媳妇不成。”
大胡子哭笑不得,“我哪里有这个意思,只是让你这汴梁第一大暗杀组织头头当保镖,内人真是好大的面子。”
“少给我打哈哈,什么汴梁第一,明明是大宋第一。”苏锦说罢便拍了拍手,不远处一个人快步的走进了亭子中,将一个卷轴连同笔墨递给了苏锦,苏锦又示意他将桌上的东西收好,推开那卷轴道,“这是汴京的地图,”又指着右下角一个点,“这是你那丈人的坟地,你预备从哪条路过去?”
大胡子这才不得不佩服起苏锦的脑子,他刚刚想到的主意,他却早已准备妥当了。
大胡子用桌上的毛笔在绸布做的地图上画出了一条路,苏锦这才赞赏的点了点头,“跟我想的一样,这里山矮人少,很难玩出什么花样,那我就在这几个地方布置人手。”苏锦说着从大胡子手里接过毛笔,在上面画出了几个圈,跟大胡子一个个说着如何布置。
待到一切准备妥当,大胡子本想快些离开,苏锦却道,“难得一见,我们今日该当好好喝一场。”连绯衣也拍手称快道,“好几年没人一起痛快喝酒了。”大胡子闻言想到了她在万广王墓中的那些日日夜夜,也禁不住一阵心疼,道,“好,那就舍命陪君子,今日就不醉不归。”
喝道最後苏锦和连绯衣两个人均已是酩酊大醉,苏锦还好些,记得让人给连绯衣安排了客房,连绯衣却是又哭又笑完全成了泼妇一个,非要修竹和白玉两个小帅哥将她扶回去,一会儿让大胡子给她捶背,一会儿让苏锦给她弹琴,折腾到最後大胡子出了一身汗才肯老实睡去。
婉言谢绝了凤歌送回家的请求,大胡子一路骑着枣红马慢悠悠回了家。
在外面就看到窗边的灯光,走进屋一看,香姐还披着衣服在灯下缝衣服,看到大胡子便抬起头一笑,“你回来了?”不知怎地,这样的情形让大胡子的鼻子有些微微发酸。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进了内室,坐在床边就将香姐抱在了怀里。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性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後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後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後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後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後竟然插进了後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於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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