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D
第七章《于此长夜》
一个神话与科幻混合背景下的圣父故事。
神爱世人,于是他堕落到世人之间。
————题记
这是一个非常有阶级感的世界,科技极度发达,却只掌握在占人口总数百分之零点几的旧族们手里。
旧族们自称有神的血统,他们的飞船城堡浮在高空,如希腊神话里的诸神在高高的奥林匹斯山上。一部分平民被允许服侍旧族,这是一种荣誉,另一部分平民生活在城市里,有自己的文明和身份。除此之外,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七都是贱民,游荡在城市外的贱民区,对旧族而言如蝼蚁一般。
旧族男女对生育并没有多大兴趣,一生执着于寻欢作乐地享受。所以漫长岁月里,旧族人口持续削减,一些服侍旧族的平民偶尔有可能得到被赐予旧族身份和领地的机会。
这样的人,只是旧族社会的外围,始终低人半等,被称为新贵。
兰利就是一个这样的新贵。旧族之间并不如何来往亲近,旁人也不知道他这新贵的来历,只有他知道,他这十六岁的年轻新贵,能得到领地与身份全凭他发了疯的母亲。
她的母亲怀了一个旧族,还一定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旧族老爷的孩子,因此沾孩子的光,被赐予了身份。
可兰利始终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他只记得自己的母亲被旧族文化逼疯了,不敢到公众地方,唯恐被人耻笑议论,从小对他哭叫:你要比所有旧族更像旧族!
直到他的母亲疯死,他都没见过一个可能是父亲的人。他有金发与祖母绿色的眼睛,金发绿眼或蓝眼都是旧族身份高贵的象征。身份高贵的男人与卑贱的女人有了一夜情,然后遗弃她,只为她怀上的血脉留一个旧族身份,这不是罕有的事。
他一直想知道他的父亲是谁,唯一一位出身高贵,却与他母子保持来往的旧族女士死前告诉他:如果你想弄清你的身世,去贫民区,找一位J·H先生。
那个名字是朱·希尔斯。
兰利伪装成平民,走进了其中一个贫民区。贫民中最穷凶极恶的混蛋也不敢动平民,只敢嘴上叫骂。他们忌惮他可能是旧族的侍从,招来一位旧族的怒火对整个区都可能是灭顶之灾。
兰利找到了朱,一个出人意料的男人,让人很难把贱民两个字放在他头上。不肮脏或丑陋,兰利见过一次猪,所以知道他这个贱民不像平民谈论的那样像泥潭里打滚的猪。
他很落魄,身材高大强壮,手和腿都长,看得出骨骼走向,肌肉流畅,如大理石雕刻,不是很看得出年龄,但已经不年轻了,有深亚麻色的头发,异常高挺的鼻梁与眉骨,明明像城堡中战士的铜像,却有一双近乎哀惋的灰蓝色眼睛。
他护着一个露出乳房的妓女,有一瞬间——兰利有种错觉——他像一个执剑的骑士。
而这个人第一眼就看破了兰利的旧族身份。他笑着说:你不是平民,平民会惧怕。你虽然避免与贱民交流,但这种避免仅出自厌恶,而不是惧怕。
兰利以金钱诱惑他,却被这个穷得要靠几个妓女养的男人拒绝。他像个健壮破败的乞丐,一套生锈的盔甲,却能从那些沧桑沉重中看出国王的庄严。兰利发作不得,回到城堡飞船,迎来一位朋友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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