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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去美国吧。
可是那两个人,我不肯放开。真的,我虽然没有什麽正常的同性的朋友,可是那两个人,一个是我的亲戚,算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对我,不冷不热,我很喜欢。另一个,跟我一样喜欢探测人的心理,而且那家夥,因为自己的缘故,从来不会挑剔我的所作所为。
所以我对仲恺说:“你有一个天大的才华,资源重组,也是当今的一大热门。你需要很多钱,光用砾群的可不够。想想看,给你的父亲找一个特别的护理,让他在清醒的时候能够自由活动……”
仲恺,暂时被从两人世界中拉了出来。於是他成了我的搭档。而砾群,当然仲恺在哪儿,他就去哪儿。到美国找一个学习管理的机会,对他而言,易如反掌。
我们要回国,又变成了仲恺跟随著砾群。我不是不得意的。这两个人,捉牢一个,另一个也就乖乖地来了。
我忽视了一个问题。在国内,在长沙,砾群就必须面对自己的妹妹。而仲恺,必然会面临一个重大的威胁。他并不害怕砾群会对月华做什麽。可是此时的他,已经不能容忍在砾群的心中,月华比他更重要。
所以有了一个问题,如果月华和仲恺掉入了水中(假设这两个人都不会游泳),砾群会去救谁?
我的答案也许不对。可是我想,砾群会救妹妹,然後跟仲恺一起,共赴黄泉。
可是仲恺不喜欢这样的答案。理智告诉他,月华如今做了妈妈,又是砾群从小捧在手心的人儿,月华摆在他的前面,应该的。
可是感情却憎恨这种选择。他的心,已经全部扑在砾群身上了,他也希望,砾群的心中,只有他。
男人的独占欲望,不可小觑。
因为嫉恨和不安,仲恺的心魔又蠢蠢欲动。他已经无法肯定他不会伤害到砾群了,而伤害砾群,就是伤害他自己。如果两个人都受到伤害,那麽不如,他先去吧。
第27章
我和佑民到达医院的时候,已经十一点,探访时间早就过去了。我打了一个电话,找一位熟悉的医生,然後门卫就放过我们。
佑民连连摇头:“你好歹也是海归呢,怎麽国内的坏风气,你学了个十足?”
我笑了笑,没吱声。做猎头,不仅要看客户个人的才华,公司的情况,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也是绝对不能忽略的。我在美国时曾经做过一桩生意,介绍一位IT人士到纽约任职。其实我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加州硅谷的生活习惯比较散漫,穿著很随意,到纽约做事,一般要正装。我没把这件事情看得很严重,不过还是向客户提到了这一点。那家夥也没有当成一回事,结果到纽约後发现,只有在家里才能穿休闲装,没几个月,他就抓狂了。到了中国,在网上我接触到“宅男”这个词,才意识到那个家夥是个地地道道的宅男,他就只能在矽谷龟缩在自己的卧室里对几个狐朋狗友发号司令,到外头面对所谓上流社会的人,他就要抗不住了。
这个,算是我失败的例子吧。
砾群住在高干病房。这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呢。在美国呢,就是VIP,在中国,偏偏有这麽一个很具地方色彩的名称。
我拧著门把手,轻轻地推开,然後就呆住了。
病床上两个人正在……性交。
砾群自然是躺著的,两条腿被撑得老高,其中的一条,左腿,膝盖以下没了,还缠著厚厚的绷带。仲恺在他的两腿之间,从门这儿看去,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性器在砾群的後穴中抽插,动作缓慢,慢慢地抽出,渐渐地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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