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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我就像个阴沟里的见不得光的老鼠,又脏又臭。
那人没有答应,说谢谢,我一直把你当哥哥,你把我送回去就好,我会照顾好自己。
我捂住脸笑。去他妈的哥哥,没想到有一天,我能看到傅晏礼求而不得,露出受伤的模样。
尽管不是对着我,可我也觉得很爽,看着他吃瘪,我好像就会得到一种诡异的快乐。
时过境迁,十年过去,沈清看起来比照片上成熟了很多,但笑起来还是那么明媚。
傅宴礼说我眼睛最像他,可他的眼睛在太阳底下是浅褐色的琥珀。
我的眼睛那么的漆黑,滋生着阴暗,怎么会像他。
傅宴礼一定是太想念沈清,才会觉得我像他。
思念真可怕。
他们走后,我在原地站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世界剥夺了我的肉体。
看来我真的快要失去这份高薪而不辛苦的工作了。
第4章
比起那些事情,当务之急还是挣钱,时间容不得我矫情太久,生活在推着我走。
在咖啡店工作是十分惬意的,这里的客人都很有素质,谈吐间很有教养,不像两年前在酒吧遇见的那些客人,说话不好听,还喜欢对服务生上下其手,仿佛他们占了我们的便宜,我们还应该感激不尽。
下午三点,我在收拾卫生,一位客人从大门走进来,我定睛一看,这人不出意外就是傅宴礼的白月光——沈清。
怎么说呢,其实我不太爱用白月光来形容沈清。沈清的气质不是清冷的,而是带着一层暖色,像是偏木制香水的暖调和淡香,总是温和的。
和这样的人相处,应该很治愈。
我离他很近,眼见别的服务生要来,脑子都没有做出反应,已经朝着他走过去。
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到他的面前,微微弯腰,摆出格式化的微笑:“请问需要点什么?”
“一杯拿铁,谢谢。”沈清的嗓音如同上好的羊脂玉,有些微凉,但是又有几分捂热的温暖,带着几分透亮。
他对着我笑了一下,把笔记本和鼠标从背包里拿出来。
沈清长得高高瘦瘦,皮肤很白,很细腻。他的白不是那种无力的苍白,只是不怎么晒太阳而已。
我看着他的手,不禁感叹,真漂亮。
手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很圆润,指甲边上也没有死皮。
来咖啡店办公的人不少见,这里的氛围很安静,要是没什么精神,还可以点一杯咖啡刺激一下大脑。
我得到答案,说好的,然后转身。
一只宽大温暖的手突然拉住我的手腕。
我心脏漏了一拍,不解地回头看他,他蹙着眉,有些诧异地打量我:“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靠,长得帅皱眉也是赏心悦目的。
我想,我能在哪里去偶遇你,于是笑道:“可能是我长得比较大众。”
沈清听见我这玩笑般的话,也略带歉意地笑了一下,放开我的手,说道:“冒昧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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