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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重锋俯首道:“好。”
……
这艳阳高照的天气,出门变做烤全人其实不是个好主意。
就拿易修来说,出来这么多天,每天也就在太阳底下待几个小时,可对于宅人来说这已经是数月的日照量了。
易修一身苍白无血的皮肉啊,生生被晒得红扑扑亮堂堂。
而作为一个古人,萧大侠其实并不稀罕这里景致有多古色古香,一路上沉默寡言地跟在易修后面,也不知道现代人哪来这么多的兴头,像只大蝴蝶一样在走廊里跑上跑下,就差没蹬着栏杆爬廊顶上去。
大约十分钟的时间,易修跑的有点累了,拉了萧重锋坐在长廊边的拉杆上,脚尖一晃一晃地在湖里荡出涟漪:“哎,萧兄,你们江湖侠客每天扛着把兵器,在江湖上风里来雨里去,那么辛苦,图的啥啊?”
萧重锋随他一道坐下,淡淡道:“小时候,我同爹娘住在易剑山庄。庄里也有这样一片湖,我问我爹,这湖水虽然好看,可养了鱼也不能吃,荷花开了也没人下去摸藕,夏日里蚊虫蛙鸣还吵闹,这片湖究竟有什么用。”
易修不假思索接下去:“可以看嘛。”
萧重锋笑了:“是,我爹也这么说。湖里虽有鱼,但不能吃。有藕,可无人摘。但它们生于这里,自然要顺从这片湖的规矩——江湖人生于江湖,自然也要守江湖的规矩。是鱼便要游,是侠便要闯。”
易修听得云里雾里,不过也不用他明白。数分钟后,他扯了扯萧重锋的袖子,示意他往湖对岸看。
那河岸边一排郁郁葱葱的柳树下,两个熟悉的人影一前一后随着柳条摆动的方向往前缓慢行走。
这两个人他们都认识。
——颜兴文和颜烨。
没错,易修哪有闲心平白带着萧重锋来游湖。
这湖里没水怪也没黄鸭子,光秃秃一大片有什么可看。
要真想在横店玩,有很多更好的地方,何必非要来水边喂蚊子?易修啪一把拍掉附着在手背上的一只花腿大肥纹,奇了个怪了,他的血难道是特别好味不成,这附近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蚊虫怎么格外热爱光顾他?
起因是昨晚一通颜兴文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颜二少开口第一句话是今天他要把颜烨带去景区东面的人工湖边。
易修开了免提,嘴里叼着萧重锋给他打来的烤兔子:“怎么了,终于下定决心对你哥哥下杀手,在夜黑风高的时候把人偷偷约到小河边,一把推下去了事?”
颜兴文气急败坏:“我带他去是在中午!中午!”
易修:“大白天也可以杀人灭口嘛,没人就行。你看那《名侦探XX》里十个罪犯有八个是在无人的地方把人弄死的,只要制造好不在场证据……”他声音顿住,忽然拔高,“开什么玩笑,想让我帮你作假供?!你觉得我这种遵纪守法爱党爱民的红旗下好青年会昧着良心帮你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吗!”
大约是被易修那句遵纪守法爱党爱民给雷到了,颜兴文沉默了半天,缓缓开口:“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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