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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他胳膊威胁似的紧了紧,“怎么你还想反悔?”
还没等林度说话,陆暮西就蛮横地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肩窝:“反悔也没用了,你要是敢甩我,我就到你们公司门口举牌子去。”
颈间被头发蹭得发痒,林度笑着摸了摸他的后脑勺:“你打算在牌子上写什么啊,背信弃义还是渣女?”
他埋在颈间,声音嗡嗡地答:“林度是个感情骗子。”
害的他好多年都忘不了。
————
隔天是周末,林度跟余斯清约了饭,吃饭时还跟许久未见的汤林和打了视频。
毕业后,汤林和留在了南方,进了一家游戏大厂。
他依旧没后悔当年半路出家走艺考,但每每画图画到崩溃的时候骂的还是很脏。
林度总在他喷天喷时问:“画画不是你追寻的理想吗,况且你也说了不后悔,那你这日天日地的是要干嘛?”
他总是义正言辞地回:“我在大方向上的确不后悔,但我必须要无条件地咒骂这条路上每一个傻逼的小细节,不然我活不下去。这两者并不矛盾。”
这段话说完,他通常会祭出那句至理名言:“其实,理想两个字,根本就是驴前面那根看的着吃不着的胡萝卜,属于精神意象。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活着通常都是在拉磨,因为驴总天真地想,拉着拉着总能吃到胡萝卜的。”
林度是完全理解不了这段半人半驴的比喻的,但这不妨碍她觉得汤林和真是越活越他妈哲学啊。
平常三人连线基本都是吐槽大会,但今天的吐槽量几乎被余斯清一人包圆了。
“我就出差半个月,没想到就这么水灵灵地被戴上绿帽子了。卧槽,那女的在电话里耀武扬威地跟我说,她什么都没干,就发了两张照片,随便了撩他两句。”余斯清抓狂道,“我他妈当时就觉得我这张老脸都丢他太奶奶家去了,就几张照片,他竟然就这么屁颠屁颠跟人开房去了?我靠,我真想自戳双目,当初怎么就看上这么傻逼一男的,真他妈丢人啊。”
余斯清谈了四个月的男友出轨了,她现在非常懊悔,因为她引以为傲的看人眼光与审美史上出现了浓墨重彩的一败笔。
典型的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她现在非常忧虑,如果以后别人知道那是她前男友,会不会觉得她八成也没什么脑子——这种心态,大概跟“傻逼的好朋友多半也是个傻逼”一个逻辑。
汤林和在那边出招:“这种时候,你就应该先下手为强啊。先让大家知道你分手是因为他是个傻逼,这样大家最多也就同情你识人不清,绝对不会觉得你也是个傻逼。”
余斯清深以为然,并且迅速开始寻找体面的实践方法。
两人话太密集,林度几欲插嘴都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干脆作罢。
等余斯清找了与渣男共友中最八卦的那几个,“不着痕迹”地透露了事件始末,并且确定这个事儿将会广为流传,林度才喝着水轻描淡写地说道:“我谈恋爱了。”
还在慷慨激昂咒骂的两个人默契地住口,整张桌子鸦雀无声。
余斯清反应了两秒,很快就明白过来了。她全然忘记自己刚刚那一腔愤怒,拨了拨头发,意味深长地笑道:“成年人的速度就是快啊。”
没有被同步到消息的汤林和在手机里满头雾水,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完全不知道从哪里问起:“什么东西?恋爱?林度?林度跟谁谈恋爱了?真的假的啊卧槽。”
余斯清一边“啧啧”,一边冲林度挤眉弄眼地问道:“你快跟汤林和说说是谁啊。”,说完,她又想了想,“按理来说,他怎么也算你半个初恋吧。”
被两个人吊着的汤林和在杂乱无章的对话里get到关键信息,灵光一闪,猛地一拍桌子,眼睛都瞪大了两圈:“陆暮西回来了!?”
当年林度跟陆暮西两人有点儿暧昧,说没看出来,那绝对是假的。
但当时两人迟迟没什么动静,他和余斯清也就没多问。后来陆暮西走了,他也离开学校去参加集训,就更没机会问了。
直到毕业后三个人一起出去玩,当时是在青岛的海边,日落时分,海面上的浮光都是跳跃的金色,等太阳渐渐没入海平线后,天空又被浓郁的蓝色笼罩。
后来汤林和才知道那个时刻还有一个独特的名字,叫做“蓝调时刻”。当太阳没入地平线后,天不会完全变黑,光线“回光返照”的折射构成了那么梦幻的一刻。
那一刻,汤林和突然鬼使神差想起来这件事,转头问林度:“陆暮西是喜欢你吧?”
其实陆暮西当时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汤林和心里早有了答案,没等林度回答,继续问:“那你喜欢他吗?”
林度愣了愣,没有转过头,只是笑着望向海面的尽头,任由海风吹乱她的长发,轻声道:“喜欢啊。”
汤林度离开学校时,林度剪了头发,一年过去,她的头发几乎又跟他走之前一样长了。
那次,是他第一次听林度说自己喜欢谁,也是最后一次。
兴许是当时的景色太美,又或许是林度笑着说“喜欢啊”的神色太令人动容,汤林和对那一幕一直记忆犹新。
后来,他再也没听林度说过“喜欢”两个字,再也没见过她那副神情。
林度不是害怕寂寞的人,更不是可以将就的人。所以,这么多年她什么都尝试过,就是没谈过恋爱。
汤林和一开始不理解,但后面又隐约有些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人,能擦肩而过就已经是少数了,更别提相识,相知,相互欣赏,相互喜欢,相爱。这每一个“相互”都要筛一大波人,到朋友那一步,就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找到一个相互喜欢的人又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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