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中文网

第4章(第2页)

他又一次死了。

不是被仇敌杀死,而是被他心心念念的“姐姐”。

拯救他,又抛弃他,这要他……怎么释怀?

*

秦肖肖长久的失神,“曲欢”二字带给她的冲击力太大,她有些缓不过神来。

她坐在角落中,全身隐于黑暗,面上表情就像她之前形容别人的一样,麻木又冷漠。

她在纠结,在考量。

上辈子杀死曲欢,她一落刀就后悔了,悔恨持续到她闭眼死去。

杀人就是杀人,无论什么理由。那一夜,对于当年刚满18岁的现代人秦肖肖来说,实在过于黑暗。

她杀曲欢时,只想到他未来会是那个残害了千万人的丧心病狂的反派,而忘记了,这也是个年仅7岁、懵懂得什么都不知道的孩童。

如果好好教导,未必会犯下大错。

她愧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居然无知地把自己当作高高在上、熟识一切的先知,睥睨着、残害了无辜者的生命。

她所知道的那些事,她所恐惧的,终究只是虚无缥缈的剧情,但她杀死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孩童。

二者之间,如何等量?

秦肖肖的良心永不安定。

但她仍要踟蹰。

为什么现在的剧情在苏清曲救曲欢之前?她难道……要救曲欢吗?

她不救曲欢,难道要冷眼旁观,看着他去死吗?那这和她亲手杀人有什么区别?

私心上,秦肖肖仍然厌恶曲欢,恐惧曲欢。

遥远的过去,她看文时一点儿都没关注过这个年幼的孩子。

即使曲欢和男女主一样是万中无一的天灵根,即使他同样成了被仙门选中的寥寥数人中的一个,秦肖肖那时对于他的看法只是——哦咦,这个角色以后肯定会黑化去找男女主报仇,然后像他的炮灰姐姐一样,被轻而易举地解决掉。

秦肖肖没想过,作者竟然安排了这样一个最早期就出现的“弟弟”成了最后的反派BOSS,一直活到大结局。

文中曲欢的种种做法简直是叫人大开眼界。

他本来是仙门宗师最得意的弟子,只是因为在一次没有人重视、不是很重要的比试中输给了有男主光环的上官宸启,他就自毁灵根,毅然决然地叛出仙门,放弃人人宠爱艳羡的天骄之子身份,去了魔界,成了一个籍籍无名的魔修,从头来过。

秦肖肖当时满心卧槽,想这有病吧,这不就相当于她在学校有一次课堂小测中没考年级第一,然后就内心大受打击辍学去当小混混,发展黑势力立誓要干掉那个抢了她年级第一宝座的同学吗?

真的至于吗?这太夸张了吧?

然而这只是曲欢种种骇人听闻的事迹里最微不足道的一件。

他后来在魔界摸爬滚打,不断刷新秦肖肖对“卑鄙无耻”的认知下限。

曲欢在魔界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他肆无忌惮,种种作恶,玩乐般挑起几族纷争。生灵涂炭的时候,他在旁边风轻云淡,事不关己。他唯一在意的只是他怎么样才能和上官宸启匹敌,打败上官宸启。

魂约白莎  (HP同人)我得了不被爱着就会死的诅咒  (综漫同人)没见过特级咒灵打网球吗?  富仙传  穿越万界,成就世界之龙  于姑娘有两副面孔  (咒回同人)替身子  小保安有气运大异能  打败白月光系统[快穿]  错把疯美钓O认成老婆  (综漫同人)熊孩子今天就要干翻全场  (文野同人)异能力为植物大战僵尸  我有一座聚财阵  萌宠小馆  (HP同人)与他对视的5秒钟  (HP同人)经由春天的我  (足球同人)[足球]团宠型中场  (原神同人)Under the Rose(空荧)  (综漫同人)带着弹幕穿进咒术  一吻定情:冷少的独宠娇妻  

热门小说推荐
某不科学的漫威科学家

某不科学的漫威科学家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重生香江的导演

重生香江的导演

导演不应该如此草率,带你见证做牛导演的诞生。...

穿成女扮男装的男配后(穿书)

穿成女扮男装的男配后(穿书)

接档文每次重生都不可描述,求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比心心黎青颜穿了。穿到了一本不可描述的成人书里。好在,她不是跟各种男人不可描述的女主。也不是和女主抢一堆男人的炮灰女配。但却成了女主心头...

修行在大宋

修行在大宋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禽兽宝宝一岁半:兽人老公好凶猛

禽兽宝宝一岁半:兽人老公好凶猛

她是共认的小吃货,穿越到异世,被凶残的禽兽男拖进山洞,神马一夜七次弱爆了人家是一夜只一次,但一次一整夜一直到她肚子里被强行塞进一个蛋宝宝强大腹黑,带着妈咪全世界的找美食。结果发现禽兽爹地遗...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