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霁予向来讨厌人多和排队,却难得没有抱怨。她让季谒拿着冰激凌,自己就着他的手慢慢吃。果然,吃到一半,见冰激凌开始融化成奶昔状,她就腻烦了,推到了一边。季谒再把她剩下的吃掉。
两人实在太过显眼,周围不停有年轻的男孩女孩向他们投来目光。林霁予靠近季谒,季谒立刻低下头把耳朵凑过去,就听林霁予得意道:“他们肯定在羡慕你有我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季谒故意逗她:“不是羡慕你有我这么帅的男朋友吗?”
林霁予认真地犹豫了一下,才说:“也行吧,听上去我也不吃亏!”
排队半小时,快乐三分钟。等他们从过山车上下来,此前积累的疲倦在林霁予身体扩散开。长时间穿高跟鞋站里走路,脚踝和脚掌都异常酸痛,连脚趾都被鞋面上的装饰物磨出了血痕。
他们的位置在欢乐谷的正中间,离出口还有很长的距离。林霁予许久没有这么大的运动消耗,一双脚又痛又累,一屁股坐在路边的长椅上,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走。
季谒站在一旁:“你要不要穿我的鞋?”
林霁予抬头看他,长发如丝缎在肩膀后背上散开:“那你怎么办?”
“我穿着袜子,直接走回去也没关系。”季谒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
林霁予皱眉思索了一会儿,才说:“不要了,你的鞋好丑。”
季谒无语地笑了出来:“行,懂了,我背你。”
林霁予对这个提议很满意,立刻伸出胳膊:“起驾回宫。”
才是傍晚,园区里游人如织,在他们身边来来回回经过。季谒发现自己和林霁予相处久了,对他人各种含义不明的眼神彻底脱敏。
审视是锁链,太过轻易地捆绑在他人身上,却自以为是道德。让他们满意太难,也不必要。因为外人永远是外人。
对季谒来说,重要的人越来越少,最终屈指可数,只剩下这么两个。
一个是躺在病床上的奶奶。她的生命正不受任何人掌控的缓慢流逝,而正是因为林霁予,得以将这场凌迟般的漫长告别拖得更久一点。
而另一个,此刻正趴在自己背上,一会儿玩一玩他的耳朵,一会儿摸一摸他的头发。她无忧无虑得有时会令人感到嫉妒。
季谒颠了颠林霁予,她一惊,手才从他的头发上拿下来,老实地环在季谒脖子上。
季谒语气淡淡:“以后出门玩还是穿平底鞋吧。”
“不要。”林霁予下巴窝进季谒的颈侧,嘻嘻笑着,“以后出门玩还是你背我。”
季谒的背很宽,却薄,锋利的肩胛骨硌着她的细皮嫩肉。天气已经变热,两人肌肤相贴,交换着彼此的温度,都觉得浑身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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