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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下次付。”叶臻把我的包递过来,言之淡淡。“走吧。”
我们出了店门,我坐上了叶臻的车,其实大可不必叶臻送的,但就是拗不过那点小心思。王乐说,别瞻前顾后的耽误了自己。林衍说,看见喜欢的就上,别等到人被抢走后,才追悔莫及,我为这些话心动了。
一路上叶臻都没说话,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越是欢喜越不敢贸然开口,车厢里只静静的飘荡着陈奕迅的歌声。低沉嘶哑的声音,带着别样的深情。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
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我曾想象过上万次和他重逢的画面,虽然他并不认识自己,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我会勇敢的告诉你,那天你救的小女孩并不是故意抛下你,她只是害怕。但此时,我什么都不敢说,因为后来发生的事都超出了我的接受范畴。
我眼睛看着窗外闪烁的霓虹灯,心里乱成了一团,终于是到了我家楼下,下车的时候,我突然转头对叶臻笑着说。“你很需要婚姻?”
我想不出叶臻接近我的理由,唯有这一条能说服自己,我并不漂亮,家世也不好,他的突然出现打乱我了平淡的生活。
“我妈年纪大了,不想她继续操心,毕竟我已经三十岁,也该成家了。”叶臻笑道。“你呢?”
我沉默,很久以后才自嘲般的笑笑。“为了等一个人出现在我人生的路上,除了他,这辈子我不知道要嫁给谁。”
“想法很天真。”叶臻挥了挥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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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周末有时间么?”
叶臻的车渐渐远离了我的视线,直到消失不见,我犹豫着按着手机屏幕,终于是鼓起勇气发出这么一条信息,信息发出去的同时,我的心也跟着飞了出去,提心吊胆的过着。有些雀跃,有些担忧,两种折磨。
喜欢一个人,该怎么办?
也许是喜欢,也许只是那朦胧的回忆,也许只是在纪念曾经失去的美好,但不论如何,我对叶臻有了感觉,我想为自己的感觉找一个理由,最终却只能任其发展,因为我找不到,曾经看过一句话,喜欢就是那一瞬间心莫名其妙的悸动。
我把手机攥在手心里慢慢的上了楼,回去的时候,爸妈都出去健身了,洗澡的时候我对着镜子看自己斑驳灿烂的脸,一阵感伤,怎么就这么丑呢!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直到我洗完澡洗完衣服,穿着小熊睡衣坐在电脑前看了一集动漫,静静躺在手边的电话都没有任何的动静。
“晚安!”晚上十一点,我躺在床上,对着寂静的黑暗轻轻的说道。“你不会记得我是谁,但我记得你。”
那年,我十五岁,小时候的我很胆小,甚至不敢和人说话,上学下学都一个人,性格腼腆内向。高一的后半学期,春末,天气依然很热。因为一个问题而耽误了放学的时间,出校门的时候,路上很静,一个人都没有,我心里感叹千万别让我碰上什么东西,那个年纪特喜欢看鬼故事,总怕路上会突然跳出一个满脸是血的骷颅。
但事实上,人比鬼要可怕的多。我刚出校门还没走到大路上,就碰上几个喝醉酒的混混。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脑海里一个镜头闪过,转身撒腿就跑。男人嚎叫一声就扑了上来,六个男人,都二十岁左右的模样,留着长头发的男人,,满脸猥琐。
“小妹妹来陪哥哥玩会。”我一时不知道要怎么做,被堵在中间,一弯腰从地上捡起石头就朝他们扔过去,心里一阵惶恐,撕心裂肺的喊。“救命呀!!!!!”
我大声的叫,心里却清楚的知道,这个时间,这条路上根本不可能有人出现。
最先扑上来的是个染了红头发的男人,他身上一股夹杂着酒味的恶臭,我翻身一滚,连爬带滚就跑,却被一个人拉住了腿,直接摔到在地。我悔恨那天自己只穿了一件棉布裙,裙子被撕坏,歇斯底里叫喊着和他们厮打,妄图能挣脱,只有那一刻,我才清楚的感觉到这世界上有一种情绪叫绝望,你无力反抗,手脚被紧紧的按在地上,喷着酒气的男人压上来肆意轻薄。
时间在流逝,我慢慢的绝望了,就在那时,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男孩,他挥着手里的板砖就砸了上去。放在现在,我肯定会嗤笑一声,这行为无疑是以卵击石,自找灭亡。二十七岁的程夭夭和十五岁的程夭夭想法怎么会一样,那时候的我还没有经过这么多人情世故的凉薄。
我尖叫着,男孩手里的砖头已经砸上了其中一个混混的头,男人哀嚎一声,头上缓缓流下鲜血,被酒精麻醉的人红了眼睛,扔下我就和那个男孩拼打着,我头脑一懵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只呆愣在原地。
我认得那个男孩,他是高三的,虽然没和他说过话,但看过他打篮球,很帅,动作霸气的上篮没有丝毫的犹豫。
到底他才十八岁,怎么能打得过那些社会上的渣滓呢。一根木棍敲在男孩的后脑勺上,他摔在我的面前,我的视线里就充满了汹涌的鲜红血迹,那些粘腻的血流在我的裙摆上,我头脑一热,红着眼圈从地上爬起来,那几个人混混还没反应过来,他们被汹涌的情绪所指使,狠狠的踢地上倒着的男孩。
我哆嗦着从地上捡起一个混混掉落的匕首,猛地扑上去,也不知道捅在谁的身上。我只知道满眼都是鲜血,手指颤抖的扔下刀子。我尖叫着,疯了一样的往家跑,直到看我妈,只喊了声就晕倒在地,人事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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