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生活紧凑得像一条泡在水中的鱼,连偶尔浮出水面呼吸一会儿的机会都没有。大家恨不得走在路上也能做题看书。
桃之自从搬到四叔家里之后,上学基本上步行,自行车留给了美国佬。桃之就这样捧着书一边走一边默念,所有知识点以争分夺秒的时间摄入脑子里。她不算聪明,读书相对来说比较死板,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她低着头,全神贯注地背着书,却猛地撞上一人,她恼怒地抬起头,等看清与她相撞的人之后,所有怒意在瞬间烟消云散。
“走路还看书呀,这多危险!”
几乎有将近四五年的时间,桃之和这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彼此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这张笑脸和当年一样,没什么变化,连个子也没有长高多少,他有个很响的绰号,“矮子”。
桃之像哑了一样,喉咙里不出任何声音。
“哎呀,你在呆吗?”
对方声音很大,桃之像梦醒一般回过神,嘴唇翕动着,仍然没有说出话。
对方叹了一口气说: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都这么多年了!”
桃之用力地摇头,她忽然很想哭,却不知道为什么要哭,哭自己的任性,哭自己犯倔,才会失去这个老朋友。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桃之努力地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这话回旋到她的耳朵里,比雷声还大,吵的她脑子嗡嗡的,一片空白。
“没什么,就是看到你了,一鼓作气的就想和你打一声招呼!”
董至程挠了挠头,脸上露出害羞的表情,嘴里嘟嘟囔囔的:
“可是我刚刚一直叫你,你也没听见!跑过来才现你在看书,太专注了,是准备考清华北大吗?”
桃之摇了摇头,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表情:
“我这种水平,怎么可能!”
董至程还是不停地挠着头,整个人陷在受宠若惊之中,他也许在意外桃之竟然愿意搭理他。
“不会的,我相信你,你还是像以前一样,总是很努力!”
桃之紧抿嘴唇,眼神定在对方脸上。他还是有变化的,脸上长着油汪汪且鲜红的痤疮,身上散出打过篮球之后的汗臭味。在此之前,课间休息时,桃之有时会捧着书本去操场找个空地坐下来看书,她时不时地偷瞄着不远处篮球场上的董至程,他虽然停止长高了,可球技看起来很潇洒。
“我其实一直很想问你,为什么你当时突然间不理我了。”
董至程小心翼翼地问出在他心中盘旋已久的问题。桃之依旧紧抿着嘴唇,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脑子里却飞地想着该用什么样的理由才合适,总不能说因为喜欢他,生他去追求别的女孩儿的气吧,那太丢人了。
“我忘了!”
桃之想不出合适的理由,只好窘迫地说出最伤人的话,死要面子的人就是这样,把谎言进行到底。
董至程又气又笑:
“合着你和我冷战这么多年,结果原因你早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桃之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董至程的质问。他看起来有点伤心,却马上又大度地笑了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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