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霁拿着沉甸甸的书,看着封面上的用毛笔写的三个大字,愣了神。
怪不得他看见皇家侍卫都不害怕,该害怕的人是那群侍卫才对。
幸好毓秀及时出现,不然东华门今日得一地血泊,她的罪孽可就深重了。
她把手里的书一丢,漫不经心地说道。
“什么你的我的,我跟他没关系,萍水相逢而已。”
步霁说这话的时候,压根不敢看毓秀的眼睛。
是没什么的,只是她喝醉了酒,他好心替她擦了身子,但这话听起来就像是有下文的。
若是毓秀追问,她难道要说那人当着她的面在浴桶里自渎?
不成不成。
“萍水相逢他陪你闯宫门,他是今儿晌午的饭吃太饱了?”
富察毓秀怎么就那么不信这个萍水相逢呢。
再加上她前几日刚在大殿之上拒绝了梁行,更觉得这宫外的景云公子就是她的意中人了。
郎才女貌,倒也般配。
“才不是呢,他晌午没吃。”
两人都在荒草地里,方圆两里内就没有落脚的地方,等赶到宫门的时候,晌午饭点都过了。
富察毓秀“噗哧”笑出声,探头看一眼外头没人偷听,放心说道。
“瞧,连人家晌午吃没吃都记得,还说是萍水相逢呢。”
“步霁,你真是出息了。”
“我原来以为你说妃子多偷情什么的是玩笑话,没想到原来是亲身体会啊。”
她看向步霁的眼神,三分敬佩,三分赞赏,明着给她竖起了大拇指。
步霁脸颊莫名绯红,只觉得发烫,稍稍低头。
“只是当时我跟他在荒草地里,没有吃的就不吃了。”
“可别乱说,还没偷情呢。”
富察毓秀佯装看书,拿起一本书,翻了一页,轻声说道。
“是,还没,但也快了。”
“是谁脸色苍白拉着我让我救他来着。”
步霁抿了抿唇,伸出手一把抢过她手里的书,丢在桌子上。
“皇后娘娘,您手底下的妃嫔肚子饿得咕咕叫,就先别捧着书看了,让小厨房做点吃的吧。”
嗜血狂后 重生之千金传奇 我大一新生,有亿万资产很正常吧 汉末皇戚 逆世狂徒 大秦长歌 穿书七零:文工团来了个大美人 万气本宗 人在乡村,扶墙出门 修仙?谁家穿越者是小学生啊! 刚和青梅离婚,怎么就一起重生了 悟空修真路 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 多子多福,我的子孙上万了 开局被雏田通灵,猫仙人霸凌忍界 网文修仙系统:我在七猫证道成仙! 偷偷喜欢你啊 快穿:一言不合么么哒 黑商丁次,我的梦想是当薯片火影 北极星归来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穿越者许墨辰成为古代大乾国的皇帝,为了在乱世中存活,不得已夜夜爆肝,导入一些先进的政策科技知识,富国强兵,最终结束乱世。统一天下之后,他决意建立特区发扬文治逐步全国推广,成就千古一帝。哪知道群臣力谏陛下要遵循祖制广纳后宫啊!于是放眼看去,这满朝文武六部九卿,皆是修仙者。有妖有魔,有精有灵。迟迟到来的后宫佳丽,个个也都飞天遁地。不过小场面不要慌,朕毕竟带着穿越神器来的。归心的,赐予仙缘丹,助其证飞升大道不服的,请天子剑斩杀!什么?准备对凡人万民下手???非常耐死,那就不要怪朕超时代发挥了!...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开局一口棺材。陈洛的穿越从灵堂开始。这是一个读书就能获得超凡威力的世界。读儒门经典,可养浩然正气读道门典藏,可生先天源炁读佛门经文,可悟轮回真意偏偏陈洛的金手指却是一堆天道都不允许在这个世界出现的闲书!什么?聊斋被妖国当做天书?什么?天龙八部打开了武学天地?什么?金瓶梅别慌别慌,都是小场面!这位儒生,虎将如云谋臣如雨的三国演义听过吗?那位道士,封神演义看过没有?你们道家在里面老牛了!哎,高僧请留步,我这里还有一本西游记,你感兴趣吗?经史子集天上道,说书演义人间貌。你炼阳神他修佛,红尘有我向天笑。...
通知开了个预收在你眉梢点花灯,1v1轻松文,应该是古言,不大确定,感兴趣的可以去我专栏收一下,65开文,谢谢啦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