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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吃?”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狗说自己的经历,大概是想告诉他生吃内脏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可何泉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
公元前702年?所罗门王的宝藏?能同生共死的友人?特别是最后一条,让何泉心得堵得慌,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可以跟堤丰一起冒险?
☆、第26章交尾季节
“他是谁,你们怎么认识的,最后找到宝藏了吗?”某人气鼓鼓地追问,又感觉被这件事激到,狠狠咬了口肝脏,合着血水跟腥臭吞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以下咽。
“都说是个朋友,两千多年前就死了,追根问底打听那么清楚干什么,说了你也不认识他。”挣脱何泉的怀抱,狗在风中做四十五度望天状大秀明媚忧伤。
等他卖弄文艺小清新的表情,装深沉够了才继续:“所罗门王拥有当时最先进的科学巨著《罗洁爱尔之书》,这是降落在地球上的高智慧生命体创作的百科全书。上面记录了浩荡宇宙中无穷无尽的知识,种种古老的法则,凡人无法窥见的自然奥秘,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由于人类无法理解这些深奥的知识,所以将书里收录的东西当成魔法,作者也谣传成天使罗洁爱尔或是七十二魔君中的巴力。这本书落在人类手里,必定会造成天翻地覆的改变,好人可以用它推动历史发展科技,坏人则能毁灭世界使人间万劫不复。所罗门王正是知道它的威力才把书封存起来,因为他认为当时的人们还没有资格使用这本书。而我和那位朋友的任务就是把书找回来,送到才德兼备、胸怀天下的人手中,让他造福人类。”
“然后呢?”传奇故事让何泉入迷,他坐正,洗耳恭听的样子,甚至忘了难吃的肝脏,很快嚼了大半:“你们找到书了吗?最后又把他交给谁?”
“你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里天天提问的那个傻逼,哪来那么多问题,我捡到你的时候还是个鞋拔子脸面瘫,几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来,现在跟唐僧肉那个话唠有得拼,这变化我接受不了啊。”狗虽然不耐烦,却不吝啬有趣的经历,绘声绘色忆当年。
他评价那个朋友时用了一句话——我离不开他!
简短的五个字,包含太多的感情和不舍。何泉听出来了,那哪是朋友,分明是他漫长生命中的一位恋人。他忽然感到心脏收紧,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痛得人不舒服。
明明是只狗,却让他如此烦恼,从容尽失。
“吃不下别勉强,快吐出来,这东西生吃味道不好,我知道。”他的脸色太难看,导致狗以为是硬吃内脏恶心的,顿时觉得自己的玩笑太过分:“生吃才有效果是骗人的,煮熟了一样,就想跟你开个玩笑,你振作点。”
居然耍他!
何泉嘴角抽筋,咬紧牙关才忍住没把胃里的东西气得吐出来。偏偏狗又在周围转来转去,探头探脑的样子实在太贱,让他有种把贱狗按在地上狠狠教训一顿的冲动。不过考虑到自己之前得罪了堤丰,还是忍了:“你整了我就不许再耍小性闹脾气了,不准再生我的气。好了好了,笑一个,吃点生肉而已,死不了。”
“嘤……”狗瘪嘴,一头扎进他怀里:“不气了不气了,全世界就你对我最好,再也不生你的气了。”
“肝脏我也吃了,能增加点寿命,总算没白受罪。不过心脏就算了,实在没法生吃这玩意,带回去加点青辣椒蒜苗来炒。”何泉把东西收拾好,让狗拖着人鱼,朝瀑布进发,去给能吃的幼鸟喂食。狗因为做错了事,特别主动卖力,而且没有奚落讽刺挖苦人:“你找到辣椒了?什么时候的事,没辣椒的日子终于要结束了,爷要吃辣子鸡,水煮肉片,麻辣鱼!”
“回来的路上有几株菜椒,我留了些做种子,其他可以炒菜吃。不过这种辣椒的辣度不高,辣子鸡是做不成了,青椒炒肉丝还可以。”谈到美味狗就会兴致高涨,尾巴摇晃的频率也特别高。何泉喜欢他这么爱吃的性格,因为自己没有别的本事,就会做菜,如果这也是优点能让堤丰喜欢自己,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知不觉中,他对堤丰的感情变得不那么单纯,有些物质正在催化,这改变让人措手不及。
真是疯了!
他曾疑惑过,因为种族不同。也别扭过,因为性别相同。还害怕过,因为人类短命。可是那只狗像用了魔法一样牢牢抓住他的心,张开眼也是那张贱脸闭上眼还是那张贱脸,忘也忘不掉。反正在异世界人类屈指可数,其他都是稀奇古怪的种族,既然别人都能跨种族相爱,那么自己入乡随俗,也不是不能找个非人类伴侣。特别在知道狗也喜欢自己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荒唐?也许是的,人和狗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想要走到一起,根本是天方夜谭,古今奇闻,如何如何也说不通,还违背人伦常理……
可是何泉对堤丰的感觉那么熟悉,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轻松自在,这种愉快是从未体验过的,即使在和前女友相处时也没有这么幸福。他从小没有亲人,也缺乏朋友,唯一的恋人因为有更好的选择而抛弃他。所以,孤独太久,太需要一个人来爱他,让他爱了。这种渴望无限放大,大到迫切得快要冲出胸腔,要不顾矜持表达出来!
以他的性格,如果不是瞬间冲动把心事说出口,很可能会埋在心里一被子。
说,还是不说?
“堤丰。”他犹豫了好久,呼唤狗的名字,表情严肃。
“哇,发现极品美容大补药黄金美人鱼一只,吃了会变好漂亮的!”狗无视他正经的神色,忽然兴高采烈地大叫,动作粗暴地甩下背上的猎物蹭蹭蹭朝海岸线跑,也不解释前因后果,猛地跳进海里朝远方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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