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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2页)

他又丢过来一个楚楚可怜的QQ自带表情。

我突然发现了他说话的规律——那就是无论多少句子,都会一句一句的发完,绝对不会在一次发完,也不会使用标点符号——反正他够快。

另外,会一直使用QQ自带表情的男人,还……应该说蛮可爱还是蛮少见?

不过,真的想不到他会追我的文啊……我不禁好奇地问他:【你每天更那么多都是怎么做到的?太厉害了吧。】

【我也不知道】

【可能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工作】

【就天天在家里写的缘故】

我内牛满面:【我也没有干其他的工作啊!】……不止是我,框框所有的职业写手此刻都内牛满面!

我可以想象到孙大千此时在电脑对面的样子,那是一个长得有些像年轻时的比尔盖茨和霍金的混合体?不对,他比他们要英俊很多——总之就是那种,一股科学和理科达人的气息扑面而来的味道。这种味道在文人里其实是相当少有,大部分写文的男人身上还是常年流露出文人酸气的,比如我就是个彻底的理科废柴……很少有人能有实验室般干净、严整、精密和睿智的感觉。作者大会那一次,他比我高一点点,带着亮亮的眼镜低头给我在纪念册上签名,签完以后把书递给我,笑起来唇边一抹羞涩,还露出一颗小虎牙。

此刻这个小虎牙青年就在网线的另一边,隔着无限互联网比特洪流,站在汹涌的0和1的彼岸,手足无措地看着我。人和人的缘分就是这样奇妙,明明远隔千山万水,却能通过两张液晶显示器对视……不知为什么,我眼前突然浮现出他现在的样子。那张理科帝一样睿智聪明的脸微微有些红了,还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慌慌张张地在电脑前敲字:

【不要紧。。。。】

【其实你也很快了。。。】

【你写的也很好了。。。】

【我不着急的。。。】

【加油。。会越来越快的。。】

我觉得更想笑了——他怎么这么好戳啊!简直比豹豹还好戳……尤其是在豹豹主动把自己的真相自爆给我以后……

和豹豹比起来,孙大千这个才算是真·好少年吧!

我果断转移话题问道:【孙哥你一直打字这么快?为什么会来写文呢?】

【叫我猫猫就可以了~】

我又忍不住在电脑前扑哧一笑——他怎么这么治愈啊!【好吧,猫猫这个名字太卖萌了!】

他又发了一个脸红的表情,继续说:

【其实是我小时候练出来的】

【小时候我爸爸是搞电脑的工程师】

【他不准我双手打字,要我左手打字,右手鼠标】

我大惊:【这么神!我听说这是华尔街搞投行的人才这么操作……】

【是啊满辛苦的……】他终于顿了一下,继续说【我写文……】

【我写文是因为……我想去看古龙。】

【啊?】

【我小时候喜欢古龙啊。】他说,【我上小学就一直看他的书,后来就打算写文,想长大了去和他一起喝酒……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在我出生前就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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