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悠将他们定住了,这是定身符!
非自局不是没有定身符,只是他们的定身符用在普通人身上还能撑个一时半刻,用在有灵力的玄术师身上根本就没什么用!
但乐悠的定身符竟然将术法很强,灵力也很强的沐川都定住了!
不仅如此,他们甚至都没看见乐悠扔符纸的动作,这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他们当然没看到,因为乐悠压根就不是用的定身符,而是瞬间释放阴气,将整个办公室瞬间变成了自己的领域,在自己的领域里,那还不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既然这些人不听话那就想办法让他们听话就是,又不是什么难事!
其实乐悠可以直接找局长,借局长的手来震慑沐川,但她最讨厌打小报告的人,再深的矛盾,总有解决的办法,如果不行那就打一顿,一顿不行打两顿,总会听话的!
翻完资料,乐悠大致明白了这个案子,沐川说是玄术伤人伪装成自杀,不能说不对,只能说一点边都不沾!
受害者一共三名,全是女性,非自局之所以认为是玄术伤人事件,主要是因为这些死者死后全都没有魂魄,三名受害者中最早遇害的一个是两天前,这不正常!
一般情况下人在死后,不会立刻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在没有外力干扰时,魂魄会浑浑噩噩地跟随身体或者待在曾经熟悉的地方,最多七天,所以人死后有头七的说法!
此后,才会被送去地府!
但这些受害者死去当天魂魄就不知所踪,不得不让人想到是有人故意隐藏了她们的魂魄!
涉及到魂魄,肯定和玄门中人脱不了干系,但绝不止如此,乐悠看了照片,受害者的致命伤口在手腕,全身血液流干,死后浑身青紫!
那模样就像中毒,但尸检报告又显示,没在这些人的身体里检测到任何毒素,最终判定为失血过多而死!
乐悠却知道她们不是没中毒,而是中了吸血鬼的毒,因为她们死前的样子跟乐书阳被吸血鬼咬了之后的症状完全一样!
由此,乐悠推断,罪魁祸这是那个咬了乐书阳的吸血鬼干的,同时背后还有玄门中人参与!
这不巧了嘛,她来之前也遇到了这件事!
先不管受害者的魂魄去了哪里,目前最要紧的就是抓到那只吸血鬼!
想到这,乐悠放下资料,对姿势怪异的几人说道,“这个案子我大致了解了,是吸血鬼伤人,我去安排一下,如果顺利,今天晚上就能抓到凶手了!”
几人见乐悠要走,想提醒她,他们还被定着呢,可是身体不能动,嘴巴也不出一点声音,只能眼睁睁看着乐悠关上门,还“咔”地一声锁上了!
沐川气的双眼冒火,有定身符了不起啊,只知道用在自己人身上,有本事把这案子解决了!
还说什么吸血鬼,真是电视剧看多了,他加入非自局也有几年了,从来没遇到过吸血鬼,那些都是西方的鬼怪传说,乐悠简直是不懂装懂,还想当然!
沐川越想越气,本来就时间紧急,两天时间,已经有三人遇害,而且事情没有一点头绪,现在又被乐悠定在这里什么也干不了!
偏偏那个新上任的队长还一脸自信地说今晚就能抓到凶手,大言不惭!
要是在这期间,又有人遇害,谁来负责?
柚子歌 拿稳深情人设后,我悔婚了 原来我才是大反派?! 签到系统:凰女倾天下 HP:当时间重来 极道问仙 万古唯神 不良人之拯救意难平 叶罗丽:水王子 吃瓜日常:我算卦很灵 1983:回到过去当女首富 上恋综拆CP!她发癫整顿娱乐圈 为白金龙王献上美好世界 路人甲他从不回头看 小公主苏菲亚之这是谁家的小姑姑 领证这事儿你别急,省得还得离 冥想成神 谁家正经爹妈会玩强制爱啊 女帝:父皇,你该退位了 育婴宝典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导演不应该如此草率,带你见证做牛导演的诞生。...
接档文每次重生都不可描述,求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比心心黎青颜穿了。穿到了一本不可描述的成人书里。好在,她不是跟各种男人不可描述的女主。也不是和女主抢一堆男人的炮灰女配。但却成了女主心头...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她是共认的小吃货,穿越到异世,被凶残的禽兽男拖进山洞,神马一夜七次弱爆了人家是一夜只一次,但一次一整夜一直到她肚子里被强行塞进一个蛋宝宝强大腹黑,带着妈咪全世界的找美食。结果发现禽兽爹地遗...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