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冲道:“不等你哥哥来,我就已经杀了你了。”
我道:“那我也没办法啊,你会武功我不会,你又比我强壮,你想杀我我也阻止不了啊。”
丁冲道:“假如你也能反过来杀我呢?你会不会杀?”
我道:“反正你也不会真的杀我,是不是?”
丁冲凶巴巴地道:“不是。”
嘁,拿我当小孩吓唬啊。本姑娘只是心软,可不是胆小。
眼珠儿一转,我投进沈拓怀里,可怜兮兮地道:“沈大哥,你不会让他杀我的,是不是?”
沈拓一呆,拍拍我的头,道:“不会的。”又对丁冲道:“别玩过了头,吓唬小姑娘干什么。”
丁冲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沈拓帮我挖了个坑,我用手帕裹着那只可怜的麻雀放下去,给它做了个小小的坟。在它坟前祈祷一番后,我抓着弹弓站了起来。
丁冲笑道:“这弹弓还玩吗?用不用我帮你丢了它?”
我道:“玩。这回我不打鸟了,我打人。”对准丁冲疾发三颗弹丸,丁冲大笑着避开。我真是佩服他,距离这么近他居然都能避开,看来功夫的确不弱。
……要不就是我太弱了?
我得承认我是个伪善的家伙,因为我虽然会心疼死去的小麻雀,但是用弹弓打拈豆儿屁股的时候我可从不手软。
经过我多次测试,发现小书僮里反应最灵敏速度最快速的就是小萤火虫,往往我这边刚举起弹弓他就已经逃得比兔子还快了。有时候我藏起来偷袭,听到弹丸飞来的风声,十次里也有五次能避开。这孩子体能真好。
而反应最慢的就要属铺宣,我总觉得他是因为跟着我那个刻板的大哥而变笨的。
最无赖的是研墨,自从发现我的新游戏之后,他就准备了一个厚厚的皮垫,一看到我就用绳子绑在屁股上,也不管走起路来有多难看。不过,不打屁股,我还可以打你的背啊,笨蛋。
最暴力的就是拈豆儿,他一中弹就会火冒三丈地凶我,还做了个弹弓和我对打,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其实他也就是看准我不会去告状罢了,不然当下人的敢打主子,他是不想活了。既然我不投诉,也就没人理会拈豆儿的以下犯上。
所以,有时候在园子里,经过的人们可以看见我和拈豆儿相距数米,一人拿着一个弹弓,眯着眼睛瞄准,时不时的还要跳来跳去的躲闪,或是发出被击中的惨叫声。这时候那个路过的人最好绕路而行,免得殃及池鱼。
一天下来,我俩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时候脑袋上都是包。
PK总是会令人燃起无穷的斗志,在与拈豆儿对战的刺激下,我的弹弓技巧突飞猛进,终于可以达到指哪儿打哪儿的程度了。
在这一片火热气氛中,让我久仰久仰的屠先生终于露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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