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是领主,公爵也是领主,而且是“大”领主。但具体有多“大”,格雷是毫无概念的,甚至一度很纠结依琳身材明显比卡斯帕伯爵“小”,为什么会被称为“大”领主呢
毕竟在地底,“大”巫妖跟“小”巫妖的区别是魔力的强弱,这是格雷可以感知的。而人类,似乎只能从身材判断了。
至于所谓的超级大领主“国王”,在最开始的时候,格雷的想象中应该是个巨人
对于大多数不太偏门的概念,例如父亲、女儿、独生女之类的,格雷好歹在过去的十天里全都弄清楚了,但对于一些需要相对参照的东西,他则完全没有概念。
不懂,也不敢问这就是他日常的写照了。关键是可以随便问的黑猫经常说反话,以至于他都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了。
人类真是一种复杂的动物,就连死了变成幽灵附身在猫身上,也还是那么复杂。
不得不说,一只巫妖融入人类社会,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更糟糕的是这些东西往往属于人类“生来就懂”的,以至于他没办法在店找到一本相应的籍循序渐进地学习。
当然,即使现在的状况,他的进步也是很神速的。毕竟他是一只聪明的巫妖嘛。
话说巫妖这个种族有蠢货的吗
陪着依琳走进宅邸的时候,迎面到的是,是排成两列,穿着统一服饰的五六十个仆人。那排场,格雷都惊了。
转过身,依琳撑开双手说道“大家都辛苦了,先回去休息吧。今天晚上会在这里举办舞会。到时候你们都过来一下。”
就在她说话的时候,一大群的女仆已经七手八脚地开始忙活了起来。
有的取走她披风,有的解开了她手腕处护手,有的拿走了她腰间长剑,有的帮她清扫身上的落尘。一双新鞋已经被放到了依琳面前,只要依琳一抬腿,就有人帮她穿好。
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得如此默契,如果不是这些人身上都没有魔法波动的话,格雷都要怀疑是依琳在使用魔法操纵了。
当然,一般巫妖更倾向于直接操纵披风、护手、长剑、鞋子,而不是操纵一帮子骷髅兵来完成这些事。
除了格雷之外的骑士们整齐划一地行了个礼,然后转身离去了。
“所以大领主的意思,就是手下人很多吗”格雷忽然问。
“不,还可能是指领地很大,或者军队很强,地位很高。反正大是个综合概念。”黑猫小声回答。
“这么多因素的吗没有具体标准比如多大的领地算大,多少军队算多”
没有。
“那实在太难了,人类每天都要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判断吗这样他们不会因为意见不同而打起来吗”格雷惊讶道。
对于这个新的问题,黑猫感到十分痛苦。
巫妖本身就是魔法生物,所有的一切都要求严谨,所有的问题都刨根问底,他们甚至可能拿出一把尺子,然后把城堡的每一个角落都量一遍。这样的生活方式,显然是会把人类逼疯的。至少曾经是人类的黑猫快被逼疯了。
金碧辉煌的大厅里除了仆人,就只剩下格雷、依琳和艾比罗伯斯了。
依琳在仆人的帮助下整理着身上的衣物,格雷则呆站着。
一个女仆走到格雷的身旁,恭敬地行了个礼,道“男爵大人,请把你的猫交给我好吗我们会妥善安排的。”
“好。”格雷伸手解开了将黑猫捆在身后的绳子,然后拎着它的后颈皮交给了女仆。
黑猫懒懒地打了个哈欠,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依琳小姐,男爵大人的客房已经准备好了。”
“带路吧。”说着,依琳望向格雷微笑着说“走,带你去你的房间。”
格雷重重地点了点头。
在女仆的引领下,依琳带着格雷沿着环形楼梯走上了二楼。身后跟着艾比罗伯斯,抱着黑猫的女仆,以及其他一大帮的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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