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那是一位游侠。
在邯郸,游侠没什么稀奇的,街市里巷随处可见,稀奇的是他的行为,着实有些……令人侧目?
那是一位模样俊俏的少年游侠,大约十七八岁,个子很高,腰间别着一把长剑,身穿后裾较短,便于活动的短后之衣,蓬头突髻,腰上没有佩玉,而是佩了一枚野猪獠牙作为饰物以示勇武,并未像其他赵国游侠那般带葳蕤样式的曼胡之缨,而是只简单用一块青色帩头包住发髻。
其实没有包住。
因为他的行为太过放荡不羁,大半头发都散落下来,引来众人围观,不过他并不在意,依旧将全部注意力放在手中那壶美酒上。
“好酒,好酒,闻名天下的赵酒果然甘美香浓。()”
赵国美酒醇厚香浓,本就天下闻名,再加上灭掉中山国后,吸收了中山国的酿酒技术,因此味道更上一层,甚至有很多游侠士人会专门为了品尝赵酒来到邯郸。
看来这人似乎也是为了赵酒才来到邯郸的,不过他反应也太大了吧?
他旁若无人地在集市上饮酒,饮至酒酣,便自顾自地拍手和歌与市中,不顾旁人目光,而后又叹息道:这酒味道虽美,可终究是少了些什么。()”
姜珂心想:少了两盘花生米。
那位游侠高声呼喊道:“贾媪,再来一壶新酒。”
酤酒的老板娘衣带生风,快速走到这位游侠旁边,却不是给他新酒,而是轻抬脚尖,踢了一下他的小腿,不悦道:“荆卿,你已经白喝了我两日新酒。”
她伸手:“给钱。”
荆卿看向贾媪,时间仿佛一下子停止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尴尬的气氛,过了一段时间后,眼看贾媪脸上的怒气没有丝毫消失,反而愈演愈烈,大有一副你再不给钱我就把你绑了送到官府里的气势。
于是荆卿解下自己腰间的佩剑,递到贾媪面前:“这把剑给你,就当是用它抵债了。”
老板娘语气泼辣道:“我这里是酒肆,可不是收杂秽之物的地方,别什么东西都往我这里丢。”
姜珂这才注意到,这位名叫“荆卿”的游侠少年的佩剑和其他游侠的佩剑稍有不同,他的剑……没有剑鞘。
这剑被一块乌布缠绕,剑柄处缠布稍微松懈,露出里面剑刃的庐山真面目,剑身已锈,其中一面剑刃锋利尖锐,磨得发亮,而另一边却被铸造成密密麻麻的锯齿状,上面还生出了褐黄色的锈垢。
姜珂倒吸一口凉气。
别的侠客用剑都是物理攻击,这位是在研究化学攻击。
他都不敢想象这把锯子一样的长剑捅入肉里,生锈的锯齿来回割着皮肉,锈垢接触血肉后造成感染,引发破伤风,发起高热,因为没有消炎药,最后只能慢慢地迎接死亡。
嘶……
此子,恐怖如斯。
荆卿丝毫没有因为提议被拒而面露难看之色,反而收起锈剑,朝着人群中呼喊:“谁愿为我付了这顿酒钱,再每
()日提供足够的美酒,我便同意当谁的护卫,能保他平安。”
你要是这么说的话……
姜珂看向荆卿,对于他的话有点心动。
归秦之行指日可待,路上指不定遇到多少波刺客呢,作为未来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嬴政的生命安全肯定有保证。
可自己一个小孩子,虽然平时也有锻炼,强身健体,但总体还是刺客顺手就能解决的水平,细想起来,还真需要一名护卫。
就是这人看起来性情放荡,行为散漫,怪随心所欲的,也不知道他真实水平到底如何。
掌国 飞越太平洋 破案微苦,我姐超甜 穿越之我在京城卖奶茶 名柯:和死神做同学 人在做!天在看! 艾利兰卡物语(出书版) 病娇总裁的黑月光 主宰诸天:穿越,从青青草原开始 顾总别追了,夫人已经和您离婚了 因为太强,天道认我做大哥 死囚营:杀敌亿万,我成神了! No Angel 宿主求你做个人 普通人如何在御三家生存 卦妃天下:王爷想洞房,王妃只想搞事业 穿成炮灰后每天都在苟活 假面王子 新汉! 全民御兽:天赋打野刀,我家恐兽要起飞!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她身怀异能,被当成试验品活活电死,一朝睁眼,竟变成沧澜国叶家不受宠的表小姐,被虐待被退婚被陷害,却始终有那位权倾天下的皇叔护她,为了能够继续嚣张跋扈作福作威,赶紧抱住皇叔的大腿渣爹后妈白莲花,婊...
男朋友劈腿了!!!秋梦期气急败坏去找这对狗男女算账,没想到情敌居然是多年前的死对头,争执过程中不慎从天台跌落。这一跌跌到了古代,为了完成兄长的遗愿她不得不女扮男装赶往封乐县赴任,成了当朝最年轻的县令...
盛葵穿到狗血虐文同名女炮灰身上,原主有四个霸王亲姐姐。四个姐姐一见面就干架,唯一的共同话题是如何宠爱五妹妹。盛葵刚穿来的时候,正穿着婚纱哭天抹泪地朝原书男主求婚。霸王经纪人大姐叉腰骂这个男人连我的第...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贞观十四年,大唐盛世已开启。唐高宗还是老实的小王爷。女皇已入宫成了武才人。翼国公府,秦琼刚加冠长子秦怀道,开启大唐封王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