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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出茅庐(第1页)

就像王现斌说的,俺不是个读书的料,俺也不想读书,可俺爹却非要逼着俺读书,没有啥理由,想起来一出是一出,想到这一出了,俺就得去读书。高疙瘩乡中学开学那天,俺爹跟撵猪娃子赶集那样,一手牵着拴在俺腰上的绳子,一手拿着竹条将俺往学校撵,稍有迟疑,便遭惩罚,跟俺一同去上学的孩子们围着看,俺骂他们,威胁要弄死他们,俺骂一句,俺爹就抽俺一竹条子,还没有走到公路上,腿上已经被抽出七八条血印子,但俺很快就不骂了,脚下也不拖泥带水了,因为俺看见了枣花,混杂在七里村那帮孩子当间。她身穿碎花蓝布褂子,脚蹬黑布布鞋,一双关切的大眼睛隔着飘散的刘海向俺窥看,两支飘动的马尾刷映衬着两个红扑扑的脸蛋,像花朵一样,她太好看了,太漂亮了,俺都不知道该咋样形容俺那一刻的心情,因为俺的心丢了,被枣花摘走了。想必是天意,俺俩竟然分在一个班,俺坐在最后一排,她坐在第二排,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的马尾刷,俺跟警犬一样守护了她三年。俺没有考上高中,即使能考上也不能上,因为俺清楚,俺不是读书的料,再上下去就是浪费青春、浪费时间,至于枣花,俺把她交代给了俺的好朋友眼镜,让他照看着她,有情况随时汇报。俺决定进城打工,去外面的世界里找寻自己的价值。那年是1986年,俺十六岁。

俺娘支持了俺的决定,其实不支持也不行,因为俺不读书了并不代表俺想种地,俺讨厌种地,讨厌那种面朝土地背朝天的生活,讨厌那种日复一日千篇一律从不改变的生活,改变,俺才有机会靠近枣花,才能拉近俺俩的距离。俺向往城市,俺相信,城市就像俺村“能不够”描绘的那样,也像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充满美好,充满希望,富有神秘感,它吸引着俺。进城打工是最好的途径,也是唯一的途径。俺爹强烈反对,说那是副业,是没成色人干的活,不让俺去。俺娘没有听他的。俺有个出了五服的舅爷叫贾称心,在城里一家国营大厂里包活干,干了很多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有钱人、能人,那年娘娘庙重建,他一人就出了两万块,功德碑上排第一位。他是俺心目中不一般的偶像。俺娘捎上俺,?篮子鸡蛋求到他门上,他答应收下俺,但条件是得经过甲方领导的认可,因为俺是个毛蛋孩子,年龄不足,力气有限,没有技术,厂里不养没用的人,施工队也不养,让俺自己掂量自己,觉摸行了,收罢秋就去城里找他。舅爷是个黑瘦老头,说不上两句话就要咳嗽几声,烟卷不离手,指甲盖熏得焦黄,大热天还穿着长衫。他佝偻着身子坐在一把老旧的罗圈椅里,手上半开半卷拿着一本少皮没角、跟他手皮颜色相近的古书,边说话,边看,正读到“三英战吕布”那个章节。同样的书,王现斌家里也有一本,叫《三国演义》,字要竖着看,俺看过,但不感兴趣。舅爷的眼睛皮子很长,像是耷拉在眼球上似的,不仔细看还当是闭着眼,偶尔抬下眼皮,寒光粼粼。俺娘说,那叫关公眼,睁开眼就要杀人。

“城市,俺来啦!”

没等秋种结束,俺就怀揣舅爷在烟盒上留下的地址,摸到了城里,带着美好的希冀。城市是那样的大,楼房是那样的高,小汽车是那样的多,百货楼的招牌是那样的漂亮,街道是那样的整齐,而且满街都是自行车,有二八大扛,有斜梁坤车,五颜六色,女孩子骑车的样子是那样优雅,飘起的长裙像一片云。俺的眼珠子累得都快转不动了。摸到烟盒上写的那家国营大厂很容易,十辆公交车,三辆都要经过那儿,不用问道,坐上去注意听着售票员报站就到了,但要摸到舅爷用笔圈起来的“厂后”却难了,因为厂后不通公交,而且隔着一片无法穿越的不知道有多大的厂区。俺在厂前大道上,一会儿被人指到了东边,一会儿又被指到了西边,像个没头苍蝇,东奔西撞,直到过了晌午。俺已经无心留意那变换的街景、一片一片飘动的“彩云”了,因为俺已饥肠辘辘,头晕眼花,两腿跟灌铅一样,沉的迈不动步子。城市的色彩在黯淡,仿佛褪色的年画。

“这娃子,刚从家里来的吧?”

俺来到一家小饭铺前,还未想好吃点儿啥时,老板便跟俺搭上了腔,他看也没看俺,一边刷着锅,一边说道,那样子就像自言自语。俺攥紧兜里仅有的两块钱,就像攥着一块金疙瘩,紧张地琢磨起他说这话的意思。

“咋?”俺说。

老板站直身,刷锅的扫帚往下滴着水,他上下看俺了几眼,“看你在门前来回过了几趟,背着恁大的行李,”他说,“饿了吧?这还有碗汤面,进来凑合着吃了吧。”

“俺有钱。”俺说。

“想给钱也中。”他放下扫帚,从锅台上端过一碗剩的汤面,递到俺手上,“先去吃吧,不脏,刚才做多出来的。”

一碗汤面虽然只够半饱,但也足以让俺精神起来,俺抹拉一把嘴,便跟老板攀谈起来,原来他跟俺是一个县的,说起来还是老乡,俺说俺是来找舅爷贾称心的,他便责怪样地说俺为啥不早说,他说他的生意舅爷最关照,只要舅爷的民工在厂外干活,中午饭都在他这儿吃,刚刚有一拨人吃过饭才走。他说,没人带路,就是腿跑断也未必能摸到他那地方,地方背得很嘞!他瞅了瞅外面,让俺在店里等着,兴许还有人落下没吃嘞,就是没人落下,下工时也要从他这儿经过,到时候跟他们一起回去,比俺在路上瞎摸要强得多。俺要给他饭钱,他坚决不要,还又给俺夹了一个咸菜丝火烧馍。两年后,俺当上了小队长,只要有机会,俺总要照顾他的生意,他的火烧馍夹咸菜丝是俺这辈子都忘不掉的味道。他有八个相貌平平的女儿,有七个都嫁给了舅爷的手下,老大嫁的是个瓦工,能干,一天独个就能摆三千块砖,老二嫁的是个电工,舅爷另眼相看的人,老三嫁的是个油漆工,那些年俺乡上油漆的家具有一半都出自他的手,老四嫁的是个半拉子秀才,是俺那时的好朋友李胜,现在俺公司做副总,老五老六老七女婿也不瓤茬,后来都当了大老板,老八自主择婿,看中个在厂里上班的小帅哥,不正干,日子过得不像样。只要是他看上的小伙很难跳出他设定的“圈套”,因为他开出的条件太具诱惑力了:彩礼只收五千块。他原本也看中了俺,如果俺答应他,不是老五女婿就是老六女婿。给俺画的圈是彩礼全免。“过了这个村,哪儿还有这个店?”这是他让李胜给俺捎的话。俺没有犹豫就拒绝了,因为俺心里一直装着枣花,当然,也是因为她那几个待嫁的女儿没有一个能跟俺对上眼的。

把俺带到厂后工棚院的是一个叫小强的娃子,年龄跟俺相仿,跟俺一个乡,他在工地加夜班连早班,看场看到那拨人回去,下工经过饭铺,老板看见了,叫住他,让他带上俺。他给予俺一个惊奇的眼神,之后要了两个火烧馍夹咸菜丝记在账上。

“俺认识你,”走在路上,他说,“你叫王武周,咱们是同学,比你高一届。”他要分给俺一个火烧馍,俺没要,其实要了也能吃下去,俺怕分走一个,他就不够吃了。小强坚持说就是给俺要的,样子十分真诚,但即便他把火烧馍都塞到俺手上了,俺也没接。小强有点儿娘娘腔,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但说话办事却显得既老练又成熟,与他那样子很不匹配——在厂门口应对警卫的盘查,三言两语就让俺通过了。他问俺是十七岁还是十六岁,俺告诉他是十六岁,他便嗤嗤地笑了起来,告诉俺对谁都不能说这年龄,要说十八了,至于为啥,他没说,俺也没问,因为,干活是靠力气的,又不是靠年龄,俺自认为没有必要在这上面说瞎话,是啥就是啥,说那瞎话没意义。小强给俺留下的最深印象是他脚上的那双破布鞋,红黄蓝绿白,打了无数个补丁,说它是百纳鞋也不为过。他说他这鞋辟邪,是出门时,他娘一针一针专门给他缝的。

小强三下五除二把两个火烧馍吞到肚里,腾出手来,主动替俺背了一半路程的行李。行李不重,但走路人都知道,路远哪儿有轻重,到劲儿的时候,简直跟背个铁疙瘩是一样。正如饭铺老板说的,没人带着,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摸到地方嘞!因为厂子太大了,道路纵横交错,仿佛就像走进了迷宫。他带着俺在一栋栋高大的机声隆隆的厂房间穿行,鼻腔里填满了机油的味道,烧铁的味道,最后绕过一个很大的荒弃的堆置了许多废料的场地,才见到一个掩映在一排柳树下的厂门,大门关着,只开了一个能过人的小门。俺估摸了一下,仅厂区内的这段道路就有五六公里左右。

“记住,顺着这根绿管道走,就不会迷路。”小强指着挂在路边水泥柱子上的横七竖八的管道,给俺传输他的经验,“厂外绕道也能走,但要没走过,根本不知道该咋走。”他说他刚来时,在厂里迷过路,转了一个上午才转出来,他说到这儿的时候,缩着脖子,夹着肩膀,像老母鸡一样,咯咯哒哒地笑了起来。俺也笑了,俺为他笑,也为仿佛忽然清爽了的未来笑。那会儿,他整个人都映衬在一片落满灰尘的冬青树下,他身上的那身脏兮兮的工作服与几根老树干融为了一体,恍惚间,俺感觉他就像是从那里走出来的似的,这简直就是活见鬼。俺晃晃脑袋,便忘掉了这些,直到小强被卷进搅拌机里死掉,俺才又想起这一幕,难道冥冥之中已经给了俺预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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