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杯里最后一点果汁喝光以后,程启明在椅子上发出了轻声的感慨,他闭上眼仔细回味着,此时此刻他才终于感觉自己真正活着,又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快乐,理解了生命的意义
“从昨天醒来开始,自己不是在逃就是在躲就没吃到一顿好的现在总算是满足了!”程启明心里感叹道,不知不觉他的眼角甚至有点发酸。
今天是他在这个异世界的第二天,但就已经令他感到身心疲惫了,这还只是在一个普通的边境小镇,光是进个镇子就惹出了这么多麻烦事,他都不敢想进入国境后又会发生什么。
如果没办法回到原来的世界,自己以后不会都要过这种东躲西藏、食不果腹的日子了吧?亏我身上还有这么多钱
“唉说到底还是身份和情报问题目前后者是暂时不担心,就差前者要想办法解决啊”
程启明回忆起昨天从书里了解到的信息:
这个世界最早的‘身份证件’是源于八百年前流行于罗曼帝国内部,以金属制成的‘印牌’。
‘印牌’由国家派发,私自出借、盗取和制造都会被判刑,大体上分为三种,由黄金和宝石制成,刻有家徽的‘权印’,属于王公贵族;由黄铜制成,刻有国徽与自己名字的‘公民印’,属于普通民众;以及由黑铁制成没有任何花纹只有数字的‘劣印’,属于奴隶。而外来者若要进入帝国,则要花重金购买临时的锡制‘通行印’,且这‘通行印’也存在时效。
这倒是和格拉姆帝国的‘临时从业证’很像,也许就是来源于此的吧
但这里的‘印牌’可不只是作为身份证来使用的,它还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就比如‘公民印’,分为红铜和黄铜两个级别,普通平民众都只是黄铜,只有那些参过军的人才有资格获得红铜,同时在参军期间若有做出过重大贡献或立下功劳者,还可以破格获得一枚银制的‘功勋印’,这已经是平民所能达到的最高等级。
同时,‘印牌’对于罗曼帝国的平民而言不只是身份的证明物,也是他们最后的‘底线’。‘印牌’虽不能出借,但却可以被‘抵押’,当一个人无法再维持生活时,他可以将自己的‘印牌’拿到‘公证所’去抵掉换得一些的钱财,只要能在限期内还清所换钱数就能取回,但若超过期限则要翻倍。
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一旦你失去‘印牌’成为‘无印者’便不再是帝国的公民,无法在帝国内活动也不能从事任何正规行业,同时也将不再受到帝国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可能或者可以对你实施暴力而不会受到处罚,所以这些抵掉了‘印牌’的国民最后的结果要么是赶紧离开帝国,要么就是在离开前就已被人图财害命,而后者从没被受到过谴责
想到这,程启明的脸色凝重了起来。
“没有了‘印牌’也就失去了公民的身份,甚至可能变得连奴隶都不如这是只认‘死理’不认‘活人’啊!这要在我们那,哪个国家会因为丢了张身份证就不把对方当人看的”
忽然,他不由得想起原来世界中一个国家所盛行的极端阶级制度,似乎与这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印牌’作为身份及地位的象征,很大程度巩固了上层阶级的统治地位,但在某种意义上也使阶级矛盾固化了,因为什么样的群体拥有什么样的‘印牌’都是由皇帝所决定的,也就是说,除非直接得到皇帝陛下的亲自提拔或者剥夺,每个人的‘印牌’和社会地位都是不会有任何变化的,从这层意义上来说,‘印牌’就成了实体化的‘阶级’。
平民一辈子都是平民,哪怕你参了军做出再大的贡献最多也只是一个获得‘功勋印’的‘荣誉公民’而已,既无法成为贵族,也不能进入议院。而贵族也是如此,即便是个最落魄的贵族,他手上的‘权印’依然在帝国内有着等效的作用,在地位上就是天然要高平民一等。
长此以往,在这样一种只认‘印牌’而不认能力的扭曲制度下,上层势力日益腐败,无能之人占据着大部分社会资源与权力,平民失去了上升的通道,真正的有能之士被彻底埋没。奴隶没有了翻身的可能,即便摘掉‘劣印’,成为‘无印者’也只会遭到更大的迫害,最后只能重新变回奴隶。而那些世袭的家族则永远都是贵族,骄奢淫逸,纸醉金迷,上下层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不满与仇恨日积月累,如同一个巨大当量的火药桶,就等一个火星将它引爆。
直到五百年前的‘三皇战争’,它终于爆发了,而那场内乱则被称为‘黄黑之乱’
“然后雷恩王国也在那时向罗曼帝国发起了反抗,六年之后完成了独立他们随后继承了这项制度,但将原本金属制的印牌统一换成了纸制卡片,并且为了避免出现像‘黄黑之乱’这样的事件,其作用也只剩下单纯的身份识别,没有了任何特殊权限,不与阶级地位挂钩,丢了也可以去补办,最后经过几次改革逐渐演变为了如今的‘护照’”
程启明静静回忆着,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变得比以往还好,那书中他只是简单扫过一眼的内容都能一字不落的回忆起来,就好像它们已经直接存在于自己脑中,只需去‘翻阅’就会出现在脑海中。
突然,程启明冒出了个想法,“如果我以这种状态去考试的话,是不是只要提前把与考试有关的书都看一遍记到脑袋里就能过了呀”
他嘴角翘起,轻笑了几声,旁边那位高大的酒保见状问道:“怎么了客人?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嗯?哦没有没有,我只是想到的点高兴的事情。”程启明随口道。
“高兴的事情?是什么高兴的事?”
“这个嘛”
“哦?可否也让我听听是什么高兴的事呢?”
另一个声音从他身后响起,程启明转头望去,只见在酒馆左侧的角落里坐着一位古怪的客人,黑色短发,琥珀色的眼睛,他戴着一顶棕色的宽边帽子,上身穿着绣有金丝的白色上衣,外披一件绘有神秘符号的棕色短披风,下身穿着黑色长裤与同色长靴,腰上戴着些古怪的饰品:一块多边形黑色石头、一把柄上镶有红宝石的小刀、一个装有暗红色液体的玻璃小瓶、一本黑色的小本子和绑在一起的暗黄色羽毛笔。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手上拿着的那把‘竖琴’,琴身通体洁白,雕刻有类似枝叶的花纹,并用银线在上面描绘出了一名女子的身形,同时还嵌有一块菱形的水蓝色宝石,比起乐器,看起来更像是一件艺术品。
见到此人的打扮,程启明脑中下意识冒出个词:吟游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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