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不解,他拍着胸膛道,“虫虫想怎么摸怎么摸,我没有要害,虫虫也可以对我有基情。”
“我不摸!”
文烛珏大声一吼。
通天委屈,他抓起对方的手往自己胸口贴:“就要摸,不让我摸你,还不愿意摸我,你还是不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更不会互摸!”
文烛珏要疯了,他抓住通天的衣襟,恨不得把他喷到天边去。
通天也犯轴起来,扭着文烛珏的手不放:“以前你明明不会不让我碰的。”
“那是因为以前我对你没其他心思!”
是啊,原来我起了其他心思,文烛珏松下劲,愣愣站着,好像失去灵魂的木偶。
回顾往昔,应该是在通天斩善尸那次,他的感情就不知不觉变质,只是他过于胆怯,所以自欺欺人,甚至怪通天把他带歪。
但是,若不是他自己变了,几句容易误会的话而已,怎么能轻易掰弯。
感情的界限本就不分明,他在洪荒只有通天一个朋友,以对方的性格,加上为他所做的事情,由友情生出爱情,实在太简单。
不会变心、不会背叛,纵然海枯石烂,他的情永无转圜,就像他所言,以情证道,心自不朽。
文烛珏其实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在上辈子那样的环境下,没有多少人还会相信至死不渝的感情,所以,他也从未对任何人交付真心,因为只有别人对他证明爱意不变,他才敢投入。
他就像一个吝啬的财主,守着自己仅剩的钻石,不拿出来,却眼巴巴指望别人先给他,他才愿意交换。
那时候,他这样的人太多,其中还混着拿了别人钻石就跑路的骗子,自然,愿意先给的傻子越来越少。
最后,每个人都只有自己那颗钻石。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偶尔,看着那些幸运的人能找到守信的合作者,两人的钻石摆在一起,一同观赏,文烛珏这种形单影只的存在总会有些怅然。
不过,每当这时候,一看到新闻中被骗的可怜人,他又会觉得还是继续保护好自己的钻石吧。
毕竟,他只有一颗,万一被骗走、被砸碎,生命中仅剩的光也会消失,余生岂不是只有黑暗。
独自在黑暗行走太难熬,连希望都会躲开,为了自保,他只能继续做一个自私的人。
穿越洪荒,所有东西都无法带来,他身上唯一不变的依旧只有那颗钻石,所以要藏得更深才行。
直到遇到通天,和对方的关系越来越近,他第一次遇到如此慷慨的存在,把自己的宝石一股脑儿堆给他看,每一颗都又大又亮,汇聚出一片珠光璀璨。
文烛珏被他豪放的作风打动,也不禁松开手,让自己的钻石透出一丝光来。
然而,见到了光,又怎愿意重回黑暗。
当通天以大道为质押,告诉他此情不变时,他终于忍不住松开了手,让钻石完整暴露出来。
也许这块钻石不怎么漂亮,也不够大,但这却是他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甘愿带上的枷锁,也是他毫无防护的柔软所在。
心脏不是他的要害,这才是要害。
文烛珏颤抖着手,想重新把拳头蜷起,明白自己已经无意间暴露在阳光下后,连微风吹过,都会打颤。
这些心思的明悟不过一瞬,通天还在追问,“其他心思”是什么意思。
文烛珏猛然抬头,瞪得他一呆,不属于自己的温度触到眼尾:“虫虫,你……”
都是你,还说,要不是你,我根本不会这样狼狈!
文烛珏恶向胆边生,一把揪住通天的领口,直直撞了上去。
在唇肉的包裹下,牙齿短兵相接,顿时痛得嘴巴麻木。
两败俱伤,推开通天,看他捂着嘴呆傻的样子,文烛珏冷笑:“知道了吧,就是这样的心思!”
……
洪荒中部,一处无名山谷。
女娲漫步停留,心中一动,看向湖面自己的影子,莫非她的证道机缘便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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