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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景云拿起铅笔,那上头刻印着汉字,他想起汤宗毓那时候的铅笔也都是他削的,那时候买的都是外国厂子的铅笔,汤宗毓写字不认真,装在笔盒里的笔也总是用不上。
而汤惜君不一样,她读书用心,又天生聪慧,大概是和她的妈妈一样。
程景云坐在床边,汤惜君就要抱着他的胳膊,说:“我们一起睡觉吧。”
“惜君,你可是家里的大小姐,哪有大小姐和我一起睡的道理?”
“我不懂你的道理,我喜欢你,想跟你一起睡。”
于汤惜君而言,程景云对她的好贴心、温柔,和汤宗毓不太一样,她是从来没体验过这种关照的。程景云说起话那样轻,去学校接她会牵她的手,两个人一路慢悠悠地走着,程景云还在商店里给她买了一个外国产的书包。
程景云最爱说的便是“你爸爸小时候”——你爸爸小时候很爱哭,不像你这样乖;你爸爸小时候总是把书包丢掉了,在课堂上睡觉;你爸爸小时候也很喜欢吃那种糖……
有些时候,汤惜君甚至觉得程景云像是妈妈,她没有过妈妈,所以不知道有了妈妈是什么感受,但她知道自己的朋友们都是怎样和妈妈相处的,自己和程景云好似也是那样相处的。
此时此刻,汤惜君抱着程景云的胳膊,弯着眼睛对他笑,程景云一抬头,就对上了汤宗毓的视线,他情绪复杂地看着程景云,说:“我们三个人一起睡。”
“三个人睡在一起挤死了,不要。”汤惜君躺在床上“咯咯”笑。
“就要。”
汤宗毓也笑了,他一边笑一边装凶,脱掉鞋就往床上爬,这双人床很大,即使有三个人也显得宽敞,程景云有些局促地坐在床边。
说:“惜君,只睡一个晚上。”
“我知道,我现在长大了,不能天天都和大人睡在一起。”
“好吧。”
程景云还是把汤惜君的铅笔全都削完了,他拿了另外一张被子,躺下以后,汤惜君就钻进他的被子里来,说:“要不是我看见了你,我们现在就不是一家人了。”
“你觉得……”程景云迟疑了一下,问,“我们是一家人?”
“我们住在一起,一起吃饭,钱放在一起花,就是一家人。”
汤惜君是个大孩子,她什么都懂,在有些问题上,她甚至有比大人更加准确直接的答案。
程景云摸了摸她的头发,想了想,还是对她笑,说:“好了,睡觉吧,惜君。”
台灯灭掉了,程景云隐隐约约记得铅笔灰的气味,他用洗干净的手帮汤惜君掖被子,下一秒钟,感觉到手被汤宗毓的手包裹住了。
是汤宗毓的手,不是汤惜君的手,在一片漆黑中,不看见脸,只是被这样握着手,那种感觉和记忆里有些相像,只是,四少爷的手变得有些粗糙了,更有劲了。
就和他的人一样。
程景云觉得自己的全身停滞了,很久很久之后,汤宗毓的手没有离开,程景云的手还是放在汤惜君的被子上。
他没有跟汤宗毓较量的打算,他知道自己以前从来没想过和他过上这种日子,他更没有预设过汤惜君会很喜欢他,这个小女孩是很坚韧的、聪慧的,然而,她还是需要一份温柔的爱。
这样算是锦上添花了。
程景云在黑暗中闭上了眼睛,他以为汤宗毓将要把手挪开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他的手还是放在程景云手上,汤惜君已经发出了低低的鼾声,睡着了。
“你做什么?”程景云悄声地问。
“什么做什么?”
“手。”
“想你了。”
这段时间住在北平城里,住在同一个胡同的同一座院子里,天天都要见,可是,汤宗毓最想说的是——“想你了”,他想程景云对他的关照、温柔、撒娇了,想两个人在茴园的时光,想亢奋的少年事,想两颗热烈的心紧靠、在盛夏的室内流着汗亲吻……
程景云说:“睡觉吧。”
他变得那样冷淡,使得汤宗毓的期许蒸发掉,他记得汤宗毓所有的不屑、绝情、退缩,记得那个春日的好多痛苦,记得八月从冯公馆回来以后的惨像,记得她怎样死……只是,程景云不记得汤宗毓所有的好了,或是说,他不愿意记得。
待续……
第51章圩壹·藏起来的伤痕
汤惜君的这身学生服,上边是墨蓝色丝绒的旗装长袖衫,下边是百褶的棉布裙子,她的皮鞋是上海货,每一天都被擦得发亮,现在,汤宗毓的工作忙了起来,所以这些都是程景云为她清洗、整理的,程景云说起话时没有广州口音,也没有北平口音,他像每个江南人那样温和,总是轻声细语的,他去接汤惜君下学,说:“惜君,你映桃奶奶从别人家买了豌豆,三婶婶做了点心,给你送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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