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翔茜站在升旗广场上愣神。
一个假期的慵懒之后突然早起着实让她吃不消。爸爸早上走得很早,为了搭他的车凌翔茜也不得不提前一个多小时到达了学校。
忽然听到旁边有人正在窃窃私语,“看,那个就是凌翔茜。”
凌翔茜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目光也没有向声源倾斜一度,却扬起脸转身和后面的李静园说话,娇媚灿烂的笑容正朝着说话人的方向。
“好漂亮。”
“是啊,学习还那么好,从二班出来学文,肯定是学年第一了。”
凌翔茜的嘴角又向上倾斜了一度,虽然还是有些昏沉,可直觉上自己已经是升旗广场的中心了。生活就像一场表演,光鲜美丽,娱人娱己。而从学生生涯伊始,冥冥中就有一股推力在顶着她,从幼儿园小红花最多的茜茜到今天,她一直仰着头承接上天底下的甘露,那里浸润了全部的惊羡与宠爱,让人欲罢不能。挑灯夜读后取得最棒的成绩,然后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直面为子女成绩问题头疼而又猛夸自己“完美”的叔叔阿姨,露出谦逊温和的笑容,顺便在背后轻声抱怨说自己真的不喜欢被恭维——凌翔茜不清楚为什么每每这样的场景出现,心底总像涌泉般漫溢幸福。
美丽的凌翔茜偶尔把手挡在额前去看阳光,恍惚中那灿烂喷薄的是她自己的无量人生。
就是因为这样吧,才会为瑕疵神伤。早上只能把书放在腿上低头去看是因为怕别人看到那本沾了水结果变得皱巴巴的历史书。凌翔茜家里有成堆成堆的笔记本,全部质量上乘美观大方,却都只写了前几页——多数情况下只因为那几页写的字不好看,或者行列歪了,或者和这本书一样洒上了水,于是被搁置。小学的时候就喜欢好看的文具,有时候不小心把刚刚买到的圆珠笔外壳划掉了漆,就一定要执著地再买一支崭新的——只是后来发现,其实往往是那只破损的笔用起来最随意顺手。鬼知道为什么。
早上的心情有些烦躁,就是因为急不可耐地想要买一本新的历史书。只是这种小事情而已。
她忽然想起怪怪的蒋川,曾经很哲学地告诉她,完美主义注定无法善终。
大家慢吞吞地从教学楼里面出来,在升旗广场上闲聊打闹,教导主任用高八度的声音催促各班站好队,声音尖利得能划破钻石。
前方那个穿着背带裤正忙着披上校服外套的女孩子,似乎是余周周,早上和自己对视微笑的余周周。
再见面时,凌翔茜几乎已经想不起来余周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生了,虽然依稀记得小时候她曾经让自己很吃瘪。
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过去她太不懂收敛。
余周周考上振华了,甚至中考的分数比自己还高出2分。
话说回来,余周周也学文科了。
凌翔茜想到这里,忽然有点恐慌。接受夸赞是要有一定的担当能力的,而她凌翔茜,一定能做学年第一吗?
凌翔茜晴朗的心情顷刻毫无道理的大雨瓢泼。
还有一个人。辛锐——那个又黑又冷的女生,和余周周一样,也是从一班转出来的。
不过,就算是她们两个没实力胜过自己,普通班里也有尖子来文科班,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黑马?如果最终凌翔茜没能众望所归,大家会怎么看她?
思绪就这样杂乱无章地涌动,终于心烦意乱了。
“我宣布,振华中学升旗校会,现在开始!”
陈景飒的声音和教导主任活似姐妹花。
这句话是高一时候陈景飒被选为升旗校会主持人之后蒋川说的。当时凌翔茜只是低着头笑,没有搭腔,却也暗自赞叹这句话的绝妙。抬头时却看见了陈景飒的冷笑,一下子满脸通红。蒋川有点娘娘腔,其貌不扬,却天生有种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和温吞,说话往往一针见血。陈景飒很明智地没有和他计较,反而处处为难当时刻意想要自我保护的凌翔茜。
生气,就要表现给那些会给出令人满意的反应的对象看。凌翔茜就是这样的对象。她愈加渴望所有人的友好和承认,陈景飒偏偏就成了心头的大石头,每周一早上都会用她有如录音机绞带般的声音来提醒自己,有人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
升旗唱国歌的时候依然有许多人在闲聊,每到这时候,扬声器就时好时坏,好像刚才的好效果是给陈景飒献殷勤一般。许多人的鸭舌帽依旧没有摘,国歌居然唱出了三个声部。
“下面请欣赏国旗下的演讲,《金秋九月,振华人扬帆远航》,演讲者,高二二班楚天阔。”
掌声雷动。记忆中似乎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大家一般情况下都在走神或者聊天,尤其是操场中后部分的人。然而这一次,学生们都出奇地捧场。甚至扬声器也很配合。沉稳而清冽的声音传遍了安静的广场。
凌翔茜低头笑了笑,大家都在伸长脖子张望升旗台上的小黑点,她的目光反倒飘离了,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耳朵却紧张地捕捉对方好听的声音。那样沉稳而清冽的声音,就像这个人一样。
早上的时候去找过他,把约定好的时间拖后再拖后,希望能接到对方询问的短信,可是没有,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冲出教室赶在升旗前跑到一班。他们班的同学在门口进进出出,一脸八卦表情看着她。凌翔茜希望被别人注意到,希望被传和楚天阔的八卦,但是又不希望被传播成自己在主动追求——所以她更希望楚天阔来到自己班级的门口说,请找一下凌翔茜——然后在周围人一片带着笑意的起哄声中表情淡漠又微微脸红地向门口移动,对门口那个好看的男孩子说,什么事情?
所以她向对方借书,并且希望楚天阔到自己班级去取书,然而每一次凌翔茜发短信要楚天阔过来拿书的时候他都在忙,凌翔茜不得不装出一幅体谅人的样子去一班送书,表情矜持地寒暄几句匆匆告别。
她从小被许多人追过,知道男孩子眼角眉梢藏不住的爱恋都是怎么表达的。有人热切地献殷勤,有人故意凶神恶煞地找碴欺负,其实都是年轻的男孩子笨拙的示爱方式,传达的都是同一个信息,凌翔茜,我喜欢你。
然而眼前这个站在升旗台上的男孩子,他好看却又略显生疏的笑容,那些彬彬有礼极有分寸的关心,都让凌翔茜同学着迷而又苦恼。
这个男孩子的心,就像奖券,揣摸了半天,还是没有确定的答案。
或许他只是欣赏她。
又或许连欣赏的都不曾有,只是礼貌使然。
凌翔茜抬头去看九月明朗的天空。她想起自己小时候误以为自己喜欢林杨,大人们总是开玩笑,久而久之,她也觉得林杨是她的,以后还要嫁给林杨管他一辈子——后来两个人聊起这桩所谓的“娃娃亲”,都笑得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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