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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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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赵维宗很快给自己找了个工作。

是个国外私人收藏公司组织的考古队,需要些专业对口的人才。赵维宗上学时攒下来的实践经验以及优异成绩终于派上了用场,人家给他开了一年七万的价钱,并且可以提前预付。而赵维宗要做的就是跟着考古队全中国地跑,把自家老祖宗的东西挖出来,交到老外手里。

“你这不是汉奸吗!”临走前杨剪跟他见了一面,这么评价他的新工作。

“汉奸?你说是那就是吧。”赵维宗道。

他其实并没有生气,因为还能跟杨剪再次见面他就觉得挺开心——这人毕业之后也没留校读研,好像在外面跑什么小本生意,大忙人一个,成天不见人影。听说他要离开北京,杨剪还专门回来请他吃饭,这点好足以赵维宗记半辈子了。

更何况连他自己也不确定这算不算对不起老祖宗的行为,只知道人家公司的考古证件资质都是齐全的,并不是什么违法勾当,他也知道自己需要钱,更需要快离开这座城市。

是的,理智告诉他该留下来照顾母亲陪伴亲人,但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逃离。不知为什么,生他养他曾让他想待一辈子的北京,现在却老是让他做噩梦。于是他想离开就好了,离开之后家人的执拗、失败的伤疤,仿佛都能跟这城市一同被抛得远远。

尽管如此,小赵也并不是从没考虑过留下——当时简历也投了好几份给本地的各家大小拍卖行、文物社,有两个都已经谈成了,马上要签合同,结果人家内部讨论了一会儿,突然就面露难色,说要再考虑考虑。

这一考虑就是很多天工夫,然后再没回音。而魏远之的短信倒是很快就发到了赵维宗的手机上:“怎么样,找工作还顺利吗我的好学弟?”

赵维宗瞬间就明白了。人魏家是京城文物圈大拿,考古的圈子本就很小,谁都互相认识,要他找不着工作,不是易如反掌吗?

但他仍然没有愤怒,倒生出些宿命的感觉——是北京不留他。他确实该暂且离开了。

临行前,他考虑再三,还是续租了一年的房费,总共是一万块钱。虽然明知道这房租了也是空一年结蛛网的命运,但他想自己不至于连个归宿都不要了。之后他又把剩下的预付款全部打到了父亲的账户上。

收拾东西时,赵维宗把那块树脂板撤了下来,连同孟春水留在这屋里的一切东西,找了个大箱子束之高阁。

那人两年前不需要它们,现在当然更不会需要了。而他从前这么等着、留着,到头来才发现不过一厢情愿而已。

但他并不愿意把生活过成哭丧的样子。事实上那件事过后,赵维宗连哭都没哭过一次。他想孟春水要伤害他是很容易的,但要他表现得被伤害,是不可能的。尽管他身上全部是竭力拥有之后剩下的淤青,但这些自己看看想想就足够,人总是要靠着点什么才能活。他以前靠念想,现在念想没了,至少得留下点傲气。

只是当初从孟春水车上顺的名片他还是没扔,连带着那人详细的办公地址,被他藏在钱包的最深处。

就当是纪念了,反正我也不会去找他。小赵对自己这样解释。

赵维宗在考古队吃了很多苦。

这和在学校跟同学老师实践是不同的,他现在做的是拿钱吃饭的活儿,人家金主如何吩咐,你就得怎么干,队领导要你干什么苦力,你就得弯腰做。

有段时间他们跑到甘宁交界的荒漠,支援一处西夏陵墓的开发。当时正是隆冬,荒郊野岭风餐露宿赵维宗已经习惯,可他没想到那地方连信号也没有,全队靠着一部卫星电话与外界联系,巴望着某天来辆吉普车,给他们运来一些冻得像冰块一样的物资。

冬春交接时支队在济南歇脚,赵维宗某天接到赵初胎打来的电话,说不想住校想回家,又说不想上学想追寻自由。赵维宗想跟她说根本没有自由,难道她跟叶沧淮满世界颠沛跑演出就是自由了?可是不能。说这话感觉自己在装老成,同时又怀疑自己:你才二十多岁哪知道这世间有没有自由?

可是当时他正站在人群拥挤趵突泉门口,好像有很长的自由时间可以分配,却已经没有任何进去游览的欲望。那一刻他感觉自己的悲观已经快要溢出来了。

再后来三月底的时候,应该是最后一次任务,考古队去了枣庄附近的一个村镇,这地方曾经叫做兰陵,地下埋着的都是历史。就住在村里,有个大眼睛白皮肤的年轻姑娘对赵维宗很是照顾。馒头出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一跟他说话更是从脸红到耳朵根。

赵维宗也觉得她可爱,甚至天光暗的时候,他在村口昏黄的光亮下,偶然瞥见这姑娘玲珑的侧脸,竟会没来由地想起孟春水。眉眼和轮廓可能是有一些相似的,但赵维宗已经逼迫自己忘掉孟春水的模样——他觉得自己现在不能想他,现在想的都是好的,这不是自虐吗,等过几年,他差不多快把孟春水给忘了的时候,再开始想,那就能把他骂得狗屁不是了。

于是当他眼前是这位淳朴善良的姑娘时,他责令自己脑海中也是她,不许自己再想任何人。

闲暇的时候,他也跟姑娘零零碎碎地聊过不少闲天,尽管俩人一个是标准京腔,一个是纯正鲁调,但北方的方言总有些共通之处,基本能彼此听懂。赵维宗得知,这姑娘叫孙冬梅,从小没怎么出过这小小的村落,只去县城里赶过集,娃娃亲也早就定好了。他还得知,冬梅是红绿色盲。

“你们看红花是红的,树是绿的,”孙冬梅这么说,大大的眼睛中有一丝薄薄的哀伤,“我看它们,都是黄的,有的深黄有的浅黄。后来才知道,原来我是色盲呀。”

孙冬梅又说:“你们城市里是不是有很多的红绿灯?路上也有很多车?我肯定会害怕的,我去过县城,太可怕了,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敢过马路。”

“我有个朋友跟你一样,但他很会开车,我要他过马路认真看红绿灯,他就一直很听话。”

这话说出口,赵维宗就意识到自己又破了戒。可当孙冬梅羞赧地问他:“那个朋友跟你一定很好吧?”的时候,他还是客观地说:“非常好。”

他确实对孟春水恨不起来。至少曾经他们带给彼此的快乐是无辜的——那确实是长在他心上的刺,可同时也是他流在血液里的暖。人的细胞里里外外代谢一轮都要好几十年,更何况把一个人从心里代谢出去呢?

并且他能猜得到,孟春水现在,绝对不比自己快乐多少。这么一想,心里就多了些卑鄙又刺骨的快感。

任务完成之后,赵维宗对枣庄并无很多眷恋,当他坐上回京的列车时,发觉孙冬梅的面容已过目即忘,而她在他心中勾起的,有关另一个人模样的回忆,却是越发难以磨灭。此时一年期已满,赵维宗回京是要等公司再商讨是否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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