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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所有人都朦胧了(第2页)

《见与不见》这首诗,他怼不过。

他已经不求赢得比赛,但求扳回一城,在名义上不输老贼。

他要挖个坑,给老贼跳。

他有点把握。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老贼,这是一个极度自负的家伙。

“我已经不考虑比赛结果了,哪怕算你赢也无所谓,你敢不敢跟我比点别的。”

好家伙!

底下多半学生,简直被他的厚颜无耻给惊呆了。

();()  他又“算你赢”……搞得好像他不屑于结果,让对手赢的一样。

不过也有些学生,满怀期待。这姓徐的无不无耻,暂且不论,倒是说出了他们心中的诉求。

谁不想再听听情圣的佳作?

李建昆都懒得喷他,这鸟人什么德性,他一清二楚,见怪不怪。

这是还有点不服的意思呗?

来嘛!

踩这孙子狗头的事,还嫌多吗?

“甭搞拙劣的激将法了,有什么招,尽管使,我招盘全接。”

徐庆有笑了,瞧瞧,老贼就是这么自负,即使看破前面有坑,他也一定认为自己能跨过去。

你不栽跟头,谁栽?

现场众人总算看出点猫腻:这两人似乎有过节!

难怪。

“当下诗歌体裁,如果说最火的,无疑是朦胧诗,咱俩比这个。”徐庆有道。

朦胧诗很不好写,越是对诗歌有研究的老派诗人,越难写。

它与传统诗歌风格迥异,重意不重形。所谓朦胧,不是表现在诗句上,而是意境,往往一句话能带来诸多解释,带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

当然了,这是徐庆有对朦胧诗的定义。

他不是不太擅长诗歌吗?

所以升入大学,进入文学系后,刻意在恶补这方面的短板。恰逢诗人食指的一首《相信未来》,火爆诗坛,后有北岛、芒克、顾城,舒婷等人涌现,朦胧诗兴起。

简而言之,他赶上了朦胧诗的潮流。

他研究得最多的,就是朦胧诗,颇有心得。

徐庆有刚才已经看出来,老贼所有诗歌的段落,情感充沛有余,而意象不足。

朦胧诗,他绝对不会!会,也是个渣渣!

李建昆呵呵一声,“好。”

早晨社的阵营里,李春等人脑壳凑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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