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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花漫时(第1页)

若说万剑宗民风是彪悍,那离火派的民风就是粗犷。

这里的修士大多兼修炼体功法,本命法宝有不少都是锤子,炼器也喜欢用锤子捶打材料去除杂质。

为了方便抡锤子,街上动不动就有光着上身的男修和露着膀子的女修走来走去。

一个个肌肉那是相当漂亮!

魏文心进店呆了一会儿也明白过来。

老板搞这一套,和伤风败俗压根儿就没关系。

就像飘雪宗地界上的人喜欢穿皮袍子一样,只是民风如此。

魏文心进了坊市,还看到有家烤肉店有俊男美女在热舞,那鼓胀的肌肉砰砰跳,动作也格外引人遐想,甚至让人心跳都控制不住的加。

要不是店里实在太火,没位置了,魏文心都想去瞧瞧的。

“生而为人,就该对自己好点。看想看的,吃想吃的,买想买的。来,这只芳华鹿切好了!给各位朋友上菜!”

魏文心落了座,伙计立刻过来点菜。

刚点完,伙计正准备去传菜,看那一盘盘艳红的肉端下台子,开始往食客们桌上放,想起从前吃过,那肉自带香味,很是特别,魏文心馋虫上来,就让伙计给她也上一份。

遇都遇到了嘛

主打一个不要为难自己。

结果伙计十分为难:“这位道友,今天的芳华鹿已经被订完了。只剩下骨头,但这也没法烤啊!”

众所周知,芳华鹿的骨头很是坚硬,色泽如玉导灵性强,有利于刻画各种高阶阵法,还几乎没有骨髓。

一般情况下,都会被炼器师磨成甲片,制成护甲。

因为这种种优点,甚至有不少大乘期修士都喜欢这样的护甲。

只不过大乘期芳华鹿万年难寻,这种级别的护甲格外稀少也就是了。

别的桌都烤上了。

那芳华鹿的肉哪怕什么调料都不放,也香得要命。

若没看到也就罢了,让她看到,还吃不着,根本没法忍。

和Alpha前夫互换身体之后!  叶辰澹台若薇  李忌林云汐  海上生存全靠肝  穿到中世纪当牧师  莫景森夏溪  发疯后日入百万  为夫体弱多病  原来我是NPC[快穿]  谢斯年林江婉  我后台祖龙,粉我!  穿越之我要当地主(种田)  我靠发疯平等创死所有人  道长快跑,那红衣又来索命啦  人在大魏,朝五晚九  玄幻:老婆女帝,萌娃大闹九州  全职高手:流光万象  我竟然是小说主角!  被镇压致死的我,重活只求长生!  我在古代发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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