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娘听了这些话,跟阿爹闹过别扭。弄的好像阿爹真的有小老婆似的,最后的结果是阿爹收拾了阿娘,还是阿娘萌倒了阿爹我不知道。反正,就算晚上回家阿娘是板着脸的,第二天出门还是会脸上挂笑。
在功课上,我是个非常偏科的孩子,并不是偏文或者偏武,而是仅仅针对单门课。音律是众所周知的,打死我也学不好的。诗词这门课呢?我觉得吧,我不是读不好,只是怎么都提不起精神。一上课我就开始想打盹儿,奈何这门课不是如音律那般是选修的。我也逃不了,转眼就到了仲夏了,夫子说要我们做个四季为题的五言绝句作为考校。
我磨着笔墨,盯着桌上的纸头发呆。砚台里的墨我磨的干了添水,磨干了再添水,那墨汁磨得浓浓的厚厚的。搜肠刮肚,向前追溯了几十年。我是这么一个人,要是感兴趣呢,有些东西学了一辈子,也许是两辈子都不会忘记。可要是不感兴趣呢,当场记住,用过就忘。别看我经过高考的磨砺,其实那些古人的精华,千年的经典。我已经忘记了七七八八,零零碎碎的片段偶尔还记得一句两句。肿么办?
先生的鞋子已经在我斜前方,戒尺出现在了我正前方,我这心里开始小兔子上蹿下跳了。拿了毛笔蘸了蘸,手微微发抖。上面中规中矩写下了诗的名字---四季
我抬头看看先生,先生对着我微微皱眉,下巴点了下示意继续。
第一句是春天“春眠不觉晓”,
我再想,找个夏天的句子。怎奈肚子里货色不多,找不出来。算了,继续吧!
“处处闻啼鸟”。继续抬头,看见先生微微点头,脸上有了一丝微笑。
第三句,夏天没有,秋天我到有一句的“秋日小扇扑流萤”你说这是七个字了?七个就七个了顶过去再说了。戒尺提了上来!我害怕,不敢抬头了。
赶紧地,第四句冬天的搞掉就可以了。
“冬雷震震乃敢与君绝。”ok,完成!
我抬头说想跟先生说好了,可是话还没出口,我看见先生脸色铁青,不知道先生是不是练过内功,胡子翘地很有个性,根根分明。
“手伸出来!”噼噼啪啪,打得我本来就肥厚的爪子,越发的厚了几分。眼泪包在眼睛里,还不敢掉下来。
“孺子不可教!不可教也!”先生收了我的诗句,向前走去。
哎?那是千年的经典!流传了千年啊!不是说抄了诗啊,词啊的,就能被人当神童的吗?为毛到我这里就挨打了呢?而且,先生为了让我能够专心听讲,以后他的课我都站着听。
下午,我的事迹就传遍了整个书院。我娘听见了就过来看我,问我怎么了。先生怒火冲冲的告家长,说我上课不专心听讲,课堂上睡觉,偷吃东西。写出来的东西,单句看着都好,合起来那是驴唇不对马嘴。他教不了这个孩子,实在没法子教。
我娘没法子只说了句:“当真学不好就别学了!”
这下好了更加坐实了阿娘不是我亲娘的流言。
我特别好的一科是算学,从上辈子起我数学一直是强项。小时候,奥数奖都拿了不少。所以在这里,当别人的加减法题目还在冥想的过程中的时候,我早就讲出答案了。课堂夫子提问,我总是抢答。之后,阿娘帮我一路上去换了几个班,都发觉对于来说太浅了。再往上就是和十三四岁的青少年一起的班级了。她想了想,就让我别读了。
我商学启蒙和论语讲解学的还是不错的。阿娘的商学启蒙讲得深入浅出,虽然我前世经过了ba的学习,理论知识积累了不少。但是,古代的商业认知和现代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其实有了兴趣学什么都好的。讲论语的夫子是个二十多岁,备战来年春闱的年轻人,讲课风趣幽默,也很吸引我。
那一天,诗词的课和算学的课刚好调在了一个下午,我不用上。整个下午就空了出来,阿娘给了我钥匙叫我下午回她的宿舍睡觉去,等晚上一起回去。两个哥哥下午都有课,我阿娘跟书院里的几个管事夫子一起核对账目。
由于,我吵着闹着要学骑马,但是个头没有两个哥哥那般高,连书院里的最小的马驹都上不上去。为了满足我的愿望,大舅送了我一头驴,一头特别品种青灰色的矮脚驴。
“骑不上马之前,先学学骑驴吧!”这是他给我的时候说的。
虽然,不是枣红色的大马。但是,总是我今生第一匹属于自己的坐骑,我很是高兴。这么着下午我就不想睡了。去了马厩,平时我和大哥二哥一旦得了空,常常一起来这里牵了马出去跑跑。结果是我大哥二哥骑着他们的马驹已经兜了两圈,又返回过来说:“小紫,你这也太慢了!”你们是马,我这是驴!还是比别的驴矮上那么多的矮脚驴!养马的小哥很是识趣,立刻将我的小青牵了出来。
我翻身骑上,催着它走。它一步三回头,跟我不太熟。养你都两个月了还不熟?
反正,总比我自己的小短腿跑的要快,一会儿就跑到了山后的一片草场上,草场边上有条小河,小河的河岸是非常平缓的向下的一个大草皮。到了这个时代多少年了,我没看到过这样的地方,夏天的草郁郁葱葱,因为这里满多放牧,草被践踏多了也不太高。不过这个时候,正当午,谁牵马出来放牧,谁就是二傻子。我将我家小青栓在了一颗小树上。前世的大学校园里也有这么一块草皮,那个草皮比这里的自然要好,人工的,时常会有人推着割草机打理的。那时,我和我还没有成为博士的情哥哥你侬我侬的正来劲的时候。情到浓时,偶尔也搂抱在一起啃啃什么的。这些甜蜜此时也上了我心头,一转念,我工作了以后,他读硕士又博士的。我不知给他买过多少东西,有一次和他一起去香港游玩,想给他买件大衣,一家店,一家店的看,一两千的他看不中。阿玛尼的一件新款穿在他身上到的确是更衬托他斯文俊秀。一看标签,13880,不打折。我当时一个月的工资就这么没了,彼时,我还是一个小经理。还有房贷没有还清,所以接下去的几天,我自己分文没有舍得花。两手空空回s市。后来,他博士毕业一年不到,就跟要我分手,理由很简单那女生天真烂漫,甜美可爱。td,什么烂借口。我也曾天真烂漫过!我天真烂漫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傻x的土包子,他那品位,还不是我拿我天真烂漫换来的钱,包装出来。再说了没有压力,没有忧虑,我现在两世算起来都快奔四还很天真烂漫着呢。想到这里眼睛模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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